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的一間高檔壽司店門口,兩隻名為 Fede 和 Magui 的小金魚被養在一個僅 40 公升的玻璃櫥窗水族箱裡,該水箱長期暴露於陽光直射、高溫與街頭噪音中。

結果反物種歧視非政府組織「Jaulas Vacías(空籠)」的律師團隊認為,這種環境等同於「將兩隻北極熊關在桑拿房的籠子裡」。阿根廷法院快速裁定將金魚移走,並正式將這兩隻金魚認定為「有感知的生物」與「權利主體」,不再只是法律上的「物品」。之後,兩隻金魚隨後被移居至專家家中 2,500 公升的優質水族箱內,目前生活狀況良好。

這並不是動物也擁有權利的少數案例。2005年巴西一名黑猩猩 Suiza 成為首個獲得人身保護令聲請的非人類動物。2014年紅毛猩猩 Sandra 也被法官認定為「非人類自主個體(non-human person)」,最終於 2019 年被送往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保護區生活。

2020年,巴基斯坦一名喚為Kaavan的大象,被關在巴基斯坦伊斯蘭馬巴德動物園長達 35 年,長期被鍊條鎖住且伴侶去世,被稱為「世界上最孤獨的大象」。伊斯蘭馬巴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裁定,非人類動物同樣擁有憲法保障的自然權利。法院認定動物園的環境構成殘忍對待,下令將它轉移至柬埔寨的野生動物保護區生活。adey4318

圖片取自:( 示意圖123RF

這種把動物視為權利主體的法院判決,其實是相當劃時代性的。因為,傳統法律都將世界分為 「人」 與 「物」。只有人,才有不可被侵犯的權利主體,過去動物一直被劃歸為「物」,因為當時人們認為動物沒有意識、感覺或思考能力,因此順理成章被歸類為「物」。在法律的保障上,相當的低落。

但是,這樣的傳統觀念近十年來已經慢慢被挑戰,尤其2012年的劍橋意識宣言中,眾多全球頂尖神經科學家聯合簽署宣言,證實哺乳類、鳥類甚至包括章魚等許多無脊椎動物,都擁有產生意識的神經基質。而過去被認為只有「3秒記憶」的魚類,近年被證實具備痛覺神經、複雜記憶、社會學習能力,甚至展現出壓力和恐懼心理。

因此,現代法學也逐漸挑戰過去的認知,在不破壞原本人與物的基本架構下,創立第三種分類,將某些動物視為「感知生物」或是「非人類權利主體」,讓動物在遭受殘忍對待或非法禁錮時,能由代理人代表牠們走上法庭捍衛自身權利。對於這樣的觀念的轉變,也讓人類省思,當我們有權利管理地上萬物(包括動物)時,是不是也盡到保護好他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