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行憲紀念日的下午,賴清德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時表示:今天是行憲紀念日,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31日前審竣完畢,現在只剩下6天,連到委員會審查都沒有,還卡在程序委員會。且嗆聲說,如果立法院沒辦法如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不要再談什麼憲政,連最基本的國家發展、建設,人民需要的預算,都可以用政治理由阻擋,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

呵呵,這毀憲亂政的東西,還有臉拿行憲紀念日說事?一段話,錯誤百出,賴清德真是用嘴放屁成習慣了。

賴清德首先要解釋的就是:憲法哪一條、哪一款明定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需在今年1231日前審竣完畢?中華民國憲法只在第68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試問,哪裡規定了立法院必須在每年1231日前審議完成次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一個當總統的人,在行憲紀念日這天拿憲法來唬爛,下作之至!

那麼,其他相關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嗎?我們來看一下《預算法》。該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現在已經不再以每年71日為會計年度的起始,那麼按照該法,預算應該審完的時間就是1130日。賴清德要拿法來壓國會,還選錯法律,無能之至!

最後,我們再看看民國90年會計年度改為每年11日起後,有幾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是按照《預算法》第51條規定的時間審完的?依照媒體人黃揚明的統計,那是一次都沒有!能在12月底前審完的,只有97年度、101年度、105年度跟113年度,四個年度而已。而96年度的總預算,更是一直到該年度615日,立法院才完成三讀。所以,即便賴清德要拿歷史來責難國會,那麼,一個當過立委與行政院長的人,對這樣的過去還一無所知,無知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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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示意圖FB

一個既下作,又無能、無知的傢伙,在行憲紀念日「語重心長」地拿憲法扯皮,是要騙誰?

賴清德的惡質,不僅於此。他1221日出席什麼「醫療韌性研討會」時,竟要與會的醫生在碰到在野立委時幫忙勸說,趕快讓總預算通過。他說:「政黨競爭難免,但國家利益還是要放在最優先。」聽起來好像合情合理,但首先,醫生有什麼義務要去幹這件事?《日內瓦宣言》第6條就說明醫生宣示:「我將不容許有年齡、疾病或殘疾、信仰、民族、性別、國籍、政治黨派、種族、性取向、社會地位或其他任何因素的考慮,介於我的職責與患者之間。」他們有什麼理由,在看診時對病患因著政治議題去進行勸說?

其次,賴清德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為什麼在野黨要擱置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議?國會通過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賴政權都拿什麼勞子違憲說事;《財劃法》二次覆議失敗就不副署;《憲訴法》都公布成為法律了,五個老星犬法官就可以大主大意地違法判定修正案違憲。幫幫忙,這些爛事都是你賴清德幹的,自己不知道嗎?

裝傻充愣之後,就拿這種三姑六婆才會用的爛招來騙己騙人,難怪台灣會變成一個詐騙之島!

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賴清德真的是太習慣倒果為因。自己對國會、對憲政、對法律沒有絲毫尊重,對民意、對法治、對誠信沒丁點在乎。只要他不願意,國會修法就是違憲;只要他想要給,1.25兆可以沒有任何討論,支票就先開。這種貨色,除了帶著台灣去撞牆之外,還能帶領台灣去哪裡?

最近台灣民意基金會做了一個民調,說是54%多的國人不希望1.25兆的軍購預算被擋。我是真不知道,這個民調關於這一題是怎麼問的?但如果題目是:「在我國已支付六千多億的軍購項目,美國遲遲未予交貨的現在,您同意再給美方1.25兆的軍購費用嗎?」的話,我很難相信會有5.4%的國人回答願意!該民調得出那樣離奇的結果,不也是標標準準的賴式倒果為因嗎?

我們的國家,在這種匪類治下,不問邏輯因果,當政者也好,其信眾也罷,就是自自然然地倒果為因,以胡說八道為榮。無怪乎,「知恥近乎勇」已經消失在我們這個社會裡,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群道道地地「不知恥近乎神勇」的魑魅魍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