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梁瓈月】

在國外有許多地區會採取所謂”環境信託”來保護大自然,比較有名的是英國湖區,參訪兒童繪本「彼得兔」作者波特小姐(Beatrix Potter)的故居,她在湖區置產,買了許多土地,後來捐贈給國家,以國民信託方式保存美麗鄉間景色,並保留自然美景後帶動當地觀光。

(影像截取自INTO官網)

英國國民信託組織在1895年就興起以國民信託方式保存美麗鄉間景色,目前世界各國多數以國民信託的公民力量來保護環境,但台灣目前還落後一大步。根據數據顯示, 台灣公益信託有130件,其中有129件、受託金額共449億8千7百萬元的公益信託基金,免課徵所得稅,而唯一一件環境公益信託-自然谷環境教育基金則需被課徵所得稅。

目前國內幾個環境保育團體已經著手要求政府改進這個不公平的稅法制度,呼籲修法以改善公益信託的配套法規制度。修法內容以:1. 【所得稅法】的公益信託免稅條款僅開放給「信託業者(特定銀行)」的狀況;以及2. 【遺產及贈與稅法】免稅條款僅適用於財團法人而不包含社團法人及公益信託等不平等條款為主。

環境公益信託(以下簡稱環境信託)的核心理念為讓民眾自發進行環境或文化資產保護,以契約簽訂與政府許可,集結民間力量確保環境永續。台灣直到2011年才出現「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也是國內目前唯一一個環境信託。荒野保護協會與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先後擔任受託人,依照原地主的心願,保護低海拔森林、打造環境教育基地。歷經多年復育,廢果園逐漸回復為森林,當地生態再次成為穿山甲、林鵰、黃嘴角鴞等生物的家。

但是相對於「信託業者(特定銀行)」享有公益信託免稅條款,公益團體反而還得面臨政府的課稅。以「自然谷環境信託基地」為例,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提到,此案因「保護山林」的公益目的,交付給有環境經營能力的公益法人管理,讓生態系恢復健康狀態,是民間保護區概念。稅賦單位卻依據向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課徵所得稅,他直指目前稅賦中不合理之處:「一般公益法人只要符合行政院頒訂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規定,可成為免納所得稅之公益團體,但此條款不適用於所受託之公益信託,反而信託業者承接的公益信託卻享有免稅條款,修改不平等稅賦制度,可增加大眾參與保育機會。」

國家財稅減免為的是藉由制度上的改變來增加行動的誘因,以達到保護國家整體環境與文化資產的目的。世界各國有許多具有在地特色的公益信託,土地保育後可帶給人類心靈的感動,但目前台灣的稅賦條件並不鼓勵民間團體以公益信託的方式進行公益事務,如果想讓更多民眾參與公益事務,應當要支持放寬公益信託稅賦優惠資格限制,除此之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優惠僅針對財團法人,而將社團法人排除在外,這將讓有意支持之企業或個人舉步不前,進而造成社團法人之非營利團體缺乏資金奧援,限縮想為社會服務之募集社會資源的誘因管道。

民間團體想要保護珍貴文化資產、環境資產時,透過公益信託實踐制度,是一條可行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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