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一葉可知秋之至,何況一片枯枝落葉加上瑟瑟秋風景象,台中「5億男」高中生命案,相信檢警見狀,無不會往謀財害命方向偵辦,因為跡象太明顯了,當然也或許我們旁觀者清,他們當局者迷,也可能我們太一廂情願先入為主,懷疑夏姓地政士兒子行兇,則他所有表情動作都像殺人兇手。

眾所矚目的台中18歲賴姓準大學生離奇命案,撲朔迷離案情堪當偵探片題材,甫繼承9-11位數遺產,迫不及待等「生父」骨灰入塔,即與夏姓地政士助理「後花園幽會私奔」,手牽手登記同婚後不到幾小時就鬧翻不想活,利用老公洗澡爬上十樓躍下,連新婚春宵都沒享受,是要讓「丈夫」男人發現悔不當初,也讓大樓變凶宅貶值,尋短見動機是這樣子嗎?號稱身價百億竟自殺沒懸念,誠匪夷所思!台中地檢訊後以殺人罪嫌命夏男30萬元交保,今卻認定嫌疑不足不起訴,職權送高分檢再議,另認定夏男意圖佔有賴男財產「假結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起訴,擬讓遺產沒份。

檢察官認定夏男有謀財意圖,卻無害命意欲,豈不矛盾,賴男才18歲,是超級愛女生的異性戀,會與不相愛的夏男熱戀交往,而同為異性戀的夏男還從長計議要與賴男「同床異夢」,痛苦等數十年後繼承,期間變數未免太大,說不定夏男還可能比賴男早逝呢,所以案子很難切割謀財不害命,設身處地假想我是含金湯匙投胎賴男的話,絕不自殺夭壽,我是夏男則很有可能「狗急跳牆」走極端,檢方「避重就輕」,表面仍要叫夏家「人財兩失」,無法拿不義財,其實「精心設計」,兩審級法院讓夏男「逆轉勝」機會不可謂不高,待那時新聞熱度退燒,司法假裝雙手一攤愛莫能助,輿論莫可奈何罵兩聲「刺鳥絕響」,「利益分配」唯有隨他去也!一條或兩條命案,以億為單位房地產,偵查可這般潦草嗎?符合社會觀感認知嗎?理智民眾信服嗎?

有錢有勢一般會比較怕死,因為捨不得好不容易擁有的權位與難斷捨離的數不完鈔票,總覺得人生還沒享受夠,所以權傾一時秦始皇派童男童女海外求長生不老藥,首富們絕無輕生念頭,還恨不得能用財富換取長壽靈藥,今天新聞不就報富商花數十億打「抗老針」延壽嗎?有錢卻跳樓,通常舉港星張國榮為例,但他有憂鬱症,所以是非常少見特例,窮光蛋自認命賤,珍惜生命觀沒那麼重,偏偏無禁忌反健康長壽,所謂好死不如歹活,螻蟻尚且偷生,一口氣在就是最富有,沒了一口氣,一切歸零。

台中賴姓高中生「墜樓」,疑點數不清,想找非謀殺作解釋可能反而更難,易言之,即便有心幫夏姓地政士父子「開脫」,排除涉案,困難重重,因為從動機論,事實證據論,犯罪誘惑及時間地緣關係,無一不讓人把嫌疑矛頭指向這家人,死者最後接觸的人事物,都在他們「夏公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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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由 Fcuk1203 – 自己的作品, CC BY-SA 3.0

5億男身價一日三市,行情如雪球越滾越大,直逼百億男,聽聞光委託夏代書辦理那筆重畫區建案,市價初估能分到的就值數十億,是否「財露白」惹殺機?一個確知已坐享「億來億去」遺產繼承的剛成年人,會突然想不開非在「阿公也是阿爸」的出殯日跳樓,是懷恨阿公亂倫生下他被恥笑,以自殺「拋棄繼承」報復,讓阿公入土難安嗎?還是天上掉下來爆發戶突然適應不良,無奈選擇死亡逃避?放眼懼高症大家或多或少,10樓高敢直視地面縱身躍下者,全國集中點名寥寥可數,瞧賴生笑容可掬照片,似無跳樓勇氣,自殺雖懦弱行為,跳樓卻最需「義無反顧」勇敢,一旦起跳,即無反悔機會,肢離破碎死狀也不比臥軌好看。

夏男奉父母之命,叫異性戀兒子娶異性戀5億男為妻,起心動念為何?依柯南案情推理,可能是很快就能以未亡人當然繼承龐大產業,一切早在縝密計畫;為何非得趕在賴家奔喪忙亂中且黃曆婚嫁大忌日完成?因為乘亂「趁火打劫」,錯失恐機會不再,況賴家律師將聲請繼承開始,須交付遺囑暨遺產,意恐「東窗事發」而有「限時滅口」壓力?涉世未深賴生被騙隻身赴鴻門宴,誤入引君入甕圈套,糊裡糊塗半途找路人甲見證婚禮,連戶政所人員都搞混誰是新人誰是證人,姻親關係就緒還沒「洞房魚水之歡」,新娘就莫名其妙攀越135公分女兒牆跳樓,到底什麼刺激能讓人下這麼大決心呢?短牆留死者清晰指紋與腳印,乃可「加工再自殺」,拉死人手去握兇刀兇槍故佈疑陣,相關劇情不乏多見的。

10樓高比起3樓以下「尚可接受」低樓層,及百層「深不見底」摩天大樓,恐怖有過之而無不及,賴男墜樓沒壓死賣肉粽及路人,只壓扁一撮枯草,誠屬萬幸也!電腦模擬高難度跳樓姿勢,「叔叔有練過喔」!參考電影跳樓畫面,都站牆上逕跳或背面緩緩倒下,賴生可謂創跳樓模樣最怪、高處墜落屍體保持最完整及出血量最少紀錄,急救過程也眾說莫衷一是,前因兜不攏後果,比靈異科幻小說尤玄。

總之,自殺時機不合理,若長期壓抑心情,早不死晚不死,找阿公「捧斗」日,是死也要最後再氣阿公一次嗎?沒錢不想死,就找即將有錢了才尋死,是嫌錢多多不會花用嗎?負面情緒累積蘊釀,當天剛好火山爆發嗎?自願性玩高空彈跳,吊鋼繩綁手臂粗安全索,底下溪流,挑戰嘗試仍需勇氣,立委王世堅是願賭服輸,守承諾硬著頭皮跳,賴男走絕路捨燒炭選項,偏選顫慄指數與自焚旗鼓相當的跳樓,極不可思議!若說170公分身高會越過135公分牆失足摔落,則除非有鬼怪抬推他,值此賴生離奇死亡週年,筆者實在不想再怪蔡政府通過同婚及18歲成年法律害人,倒是本案以非他殺草率簽結,人命關天毋枉毋縱,檢座難道不覺愧對職守?

年輕有錢,幸福感遠勝於老年才有錢,年輕有錢倉促尋死,若非憂鬱張國榮之例,應該有牛鬼蛇神在慫恿吧!筆者百萬積蓄就惜福惜命,家父鼓勵子女日常注意安全,每年生日給禮金外,每月初一也頒發「月平安獎金」,所以我很難相信五億身價年輕人會選擇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