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元箴言

陳師孟又登上新聞版面的頭條,這回他以司法第四審的姿態要對司法判決的案子翻案,要調查四年前公投盟將警方架設拒馬鎖死,被以妨害公務罪起訴,法院判處拘役,陳師孟要釐清有無違誤,警方執法有無逾越比例原則。根據法令,法律的解釋與判斷是司法權的核心,監察權無權干涉,憲法明文保障司法獨立審判不應受任何干涉,陳師孟儼然以太上皇的心態侵犯司法權。陳師孟擔任監察委員之初發下豪語:要用除垢法糾舉那些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受黨國遺緒毒化的不肖法官、還有司法體系的國民黨打手,當時法界就是一片譁然與撻伐聲浪。如今他的行徑衝擊到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是誰縱容監察委員可以違法濫權的干預司法?有什麼機制可以規範、約束違憲的監察委員愈越法律的行為?
根據監委的自律規範第二條:監察委員依法行使職權,應超出黨派,保持中立。第三條:監察委員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不當或易受質疑有損監察形象之行為。以此標準來檢驗陳師孟,他是不適格的。全民執政後的蔡英文總統幾乎不遵守法治,對於中選會、監察院、大法官這些應該獨立超然行使職權的單位,她所提名的人都是有明顯黨派色彩,強烈的意識形態,因此注定這些人上任就是要為政黨所用,為政治效力,要談獨立超然就是緣木求魚。例如:陳師孟接手調查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連本帶利退稅4500萬給農地違法使用戶的案子,調查報告認為陳金德沒有不法,不會彈劾他,其他的監察委員都搖頭質疑陳師孟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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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的張天欽說:「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的不當言論在社會掀起爭議,府院都發表譴責不認同,唯獨陳師孟獨排眾議,高談闊論的發表高見,說張天欽對於侯友宜的除垢論沒有錯誤,還加碼說,他認為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應該保留給馬英九。陳師孟從來就不知道監委自律規範條款中必須謹言慎行,以及應該避免受質疑有損監委形象,有了陳師孟的監察院,形象更是一落千丈,因為陳師孟把監察院當成東廠,卻又自以為是包青天,殊不知社會觀感真的很差。

有輿論把陳師孟列為蔡英文的豬隊友,提名他擔任監察委員製造很多社會亂源,蔡英文的民調直直滑落,陳師孟有絕對的貢獻。陳師孟製造很多爭議的新聞,民進黨政府無人發表譴責或是覺得不妥,沒有人可以規範他,黨政人士只有搖頭的份。過去主張廢除監察院的陳師孟,當上監委之後非常認真的辦案調查,只可惜他做的越多,執政黨扣分越多。他給人最鮮明的印象就是矮化自己成為挺扁打馬的專責法官,憑著個人的政治傾向要為司法定讞的扁案翻案,要彈劾審查扁案的司法官。例如調查2003年扁政府機密外交「安亞專案」的特偵組檢察官、2008年台北地院更換扁案承審法官、調查2009年慶祝司法節諷扁行動劇的主任檢察官、重啟調查龍潭購地案、調查2010二次金改馬英九藉權影響扁案判決等等。陳師孟在所有的案件中以自身的判斷來取代法院的確定判決,也製造法官寒蟬效應,甚至殘害忠良,對於兢兢業業、恪遵職守的法官是很大的壓力。

陳師孟特定的政治立場是最不適宜擔任應該超越黨派獨立中立的監察委員,他儘管不適任、不適格,卻是穩如泰山的的穩坐監察委員的職位,他的存在是徹底玷汙過去御史大夫的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