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魏孫鴻

媒體報導農委會要花近17億租飛機,而兩架飛機的售價只要7億,因此對於多花了10億大張撻伐。但長年作為政府標案的承包商,看到這樣的新聞,我有著不同的想法。

報導中稱農委會自承「沒有採購飛機的專業」,這其實是好事。政府整體很抽象,它的具象來自工作於其中的人。所以,由人組成的政府原本就非萬能。政府機關願意承認自己的短處,從而透過標案與民間合作達成政策目標、完成工作需求,那當然是好事。

況且,對於17-710的這個算數,讀報不能瞎跟。7億僅是飛機的售價,但買回來要停放、要維修保養,就跟我們養台車一樣。當然,飛機不是汽車,一年花個一億多在養護之上是不是合理,絕對可以討論並得到答案的。但,大家應該這樣想,這些勞務服務都是政府自己搞不定的專門技術,既然自己做不來要讓專家來幹,那多付點銀兩不是天經地義嗎?用罐通樂就可以通馬桶,當然便宜;可要自己解決不了得找水電師父來,總不能說人家三兩下就搞定所以不值錢吧!其實,不要說是修飛機這種高技術事情如此,其他各項勞務服務的採購,哪一樣不是政府辦不來才外包的?理應皆是這樣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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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那麼,何以農委會這樣幹,會被譙呢?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不是通例、而是特例!

言必稱改革的蔡政府,如果大修採購法,認真面對勞務採購這個面向與建設、硬體購置之不同,且看重專業的價值,提高政府標案中人力費用來作為突破我國低薪魔咒的手段,那麼我們當然應該為其鼓掌。但,我們看不到這樣全面性的通案進步,看到的是一次又一次單元案件的高度特殊性。

如果按照採購法的邏輯,這個飛機租賃案應該至少拆兩包。第一包是租飛機、第二包事後續養護,但看來這個案子果然特例,並非這樣處理。而其採購所需價格,很抱歉,不是農委會用「沒有採購飛機的專業」就可以搪塞過去的。因為只要農委會的專案承辦人花點功夫,就可以找著哪些廠商在做這樣的生意,自然也就可以知道價格為何。想來,17億這個數字不也就是這麼來的嗎?

而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既然農委會「沒有採購飛機的專業」,那麼標案規格是誰開的?去年警察制服更換的時候,就有定規格者的弟弟成了後續得標者的新聞,這次會不會也發生這種狀況,這才值得注意!

政府採購法的內容其實很落後了。但就像蔡政府所有的改革一樣,真正要改的,絕對端不上進度表。該改不改,但總會有一兩個特例適用於新觀念、新作法,這能稱作法治、能當作進步嗎?飛機可以這樣搞,那麼其他的農業政案為什麼不可以?「請人維護網路聲量」的價格可以那樣高,工作效能可以那樣不在乎,其他的農政推廣案為什麼不可以?

蔡政府一直很出奇,我們更好奇的是,這種案子要出現在前朝,民進黨能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