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幼梅 教授
201410141400_葉幼梅_短評_頂新還是沒有反省到應負的企業倫理與道德

頂新的黑心油事件事發迄今,魏家恐怕始料未及民眾為何這次會有排山倒海而來的憤怒與抵制。從其對外應對的俯首道歉、處理機制等種種行徑,凸顯其毫無悔意。

筆者在校任教職場倫理一課,教授學生於職場工作時,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大眾,以及對工作本身所應遵循的行為準則和倫理規範時,便有學生提及那企業也是要遵守這些規範嗎? 那為何頂新都沒有? 此問正反映出頂新遵行企業倫理與道德是何等的薄弱。

一般而言,企業經營本有其倫理準則,旨在框建從事企業活動所應遵循的行為規範。不論於企業體系內或企業外部環境中,該規範賦予企業經營者作為動機和行為的是非善惡之判斷基準。倫理道德之所以被套用於個體與群體間,乃是為維持基本的社會安定,個人與群體於社會生存需要中心價值與目標,對社會負有責任,與只能扮演維持社會秩序最低也是最後防線的法律不同。

社會大眾最忍無可忍的是頂新取之於民的巨大商業獲利,竟是犧牲全民健康利益所換得,嚴重違反企業倫理與道德,始遭斥為”無良”、”黑心”。從之前的塑化劑、毒奶粉、強冠,直到頂新,接踵而來的食安事件,民眾消費換取到的不是真正有利於己的權益,而是積累源自於企業經營者因違反企業倫理與道德而難以計數的已實現與未實現之代價。然而,頂新非但未從過去經驗習取教訓,積極全面改善食安品保管理機制,甚至置若罔聞,當真相戳破謊言所形成的極度形象反差,長期的信賴,夕間化為烏有,加上民眾所付出的總體代價所生成之怨憎恨,如同火山雲般的迅猛,直向企業反撲。

從法律面、消費面對頂新祭出最嚴厲的懲罰,已是全民共識。此共識亦向所有企業宣告,民眾健康消費的意識高起,這股影響力愈形愈大,任何以違反企業倫理與道德,甚而違法謀取利益的商業行為,定將被消費者唾棄。全民觀之、企業經營者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