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琪拉編譯 圖片來源:阿里巴巴首頁截圖

馬雲說:[中國製造的仿冒品就算沒比真品更好,也跟真品一樣好。]

馬雲旗下的購物網站,如淘寶網,一向被人詬病的是商品水準參差不齊,以及有眾多的偽造仿冒品充斥其中。他上述這段話講起來有些奇怪。不過他隨後解釋,那是因為中國工廠有本事生產跟國際大品牌一樣好的商品。他還表示憑藉網路購物在中國的便利性以及直接性,中國的製造商根本不需要靠國際大品牌的號召來賺錢。

馬雲對公司投資人還說:[重點在於,現今日的偽造品,它的價格、品質都比真品好。它們使用真正的工廠,真正的原料,所以它們根本不需要國際大廠的品牌。]

但是事實上,阿里巴巴還是需要與其他品牌合作以保護它們的智慧財產權。馬雲表示公司還是需要抵制偽造品。阿里巴巴過去與在自身平台上的仿造品戰爭一直不停歇,而且戰役似乎越來越難打。而且它們要如何杜絕假貨的方法與決心,也一直被人質疑。

該公司2014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前,它們已經因為賣假貨捲入數不盡的官司中,其中包括Gucci、聖羅蘭等國際精品控告阿里巴巴,指阿里巴巴為造假者「提供網上平台廣告,以及其它所需要的必要服務」。

就台灣法律來說,網路上販賣仿冒品,涉及到觸犯商標法,商標權人得向販賣假貨的商家請求損害賠償。另外販賣假貨者也涉及觸犯同法第九十五條及九十六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提供拍賣平台的網路提供者是否要負責? 各國法院處理態度不一,台灣目前並無明訂台灣雅虎、露天、ebay等網路服務供應商要對賣家的商品真偽負責。但智慧財產局已在研擬修法草案,增加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ISP)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未來業者須協助防堵仿冒物品在網路上流竄。但也增加業者已依權利人通知要求移除網路上的侵權著作內容,可免除侵權責任的「安全港條款」。

參考資料:
Alibaba’s Jack Ma: Fake goods are better than the real d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