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南寧學院封德台教授
記憶中,在台灣有關生育的政令宣導已從當年節制生育的「兩個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樣好」,改變為近年來鼓勵生育的「兩個孩子很幸福,三個孩子更熱鬧」;更別說2012年起實施的加碼措施,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放寬到五歲,以及父母一方在家照顧2歲以下嬰幼兒每月至少可領2500〈所得稅率20%以下〉到4000元〈低收入戶〉新台幣,極盡鼓勵之能事。
在大陸的一胎化或父母有一方是獨生子女而准生二胎政策下,不但生育有所謂「准生証」,超生要罰款成為規定亦行之有年。以浙江省為例,罰款叫「社會撫養費」,基數按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居民人均收入為準,多生一胎罰二到四倍,多生二胎以上再按前一胎標準加倍,連符合再生而沒准生証也要罰零點五倍至一倍。該省平陽縣鰲江鎮的一位農村婦人,先生是非農戶口,第二胎的男孩屬超生,被罰44,600元人民幣,全家年收入不到4萬,哪裡受得了。
一胎化的罰款在大陸很多地方是「業績制」的,法院的佈告欄經常貼滿一大堆有關區級計生委訴訟居民社會撫養費的案件,誰能先收到罰金業績就歸誰,業績好還有獎金,計劃生育工作做得好在仕途上是被看好的,計生辦如果能查到你的年家庭收入,會按這個收入的兩倍罰你;表面上派出所報戶口不會管你是第幾胎,但各地方派出所大都跟計生辦關係良好,轄區內只要有人報戶口,社區的大媽們就會一家家核對,看哪家超生,難怪有的超生人家,經常把小孩關在二樓不讓下樓,還有的就是教小孩叫自己的媽叫「嬸嬸」不叫媽。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超生家庭可以設法將戶籍遷到人均收入較低的鄉下,這樣罰金可能就少了個零,相差甚遠。更高明的做法就是超生設法隱瞞不報,等到戶口普查時再上戶口,比如2010年人口普查時,上海對超生和黑戶採無條件落戶,沒有罰款的規定,但每個地方不盡同調,有些地方像江蘇還是會要求出具計生部門辦理的出生證明才准上戶,等於又得繳交罰款。話說許多人也許不太明白為何超生那麼普遍,其實還是傳宗接代觀念使然,從平陽縣那個案例來看,那位農民工2008年已經生過一個男孩,因為老婆娘家三姐妹沒男的,就把男孩過繼給娘家,2011年他又生了一個男孩,想報自己家戶口,鎮政府因此要罰他,不交就坐牢。不論下有對策的做法如何,其實觀察先進國家「後悔莫及」的人口弱化現象,加上中國長期一胎化造成1.36:1.00世界第一的失衡男女比例,可知一胎化政策的所造成即便合法,卻有失人情義理的不和諧現象,必須盡快更改,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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