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蓬仁

民進黨前婦女部〈現改性平部〉第一任主任彭婉如逝世29周年的11月30日,也是台灣女權日,該黨「免競選立委」范雲發文追思,回顧地方制度法修法心路歷程,認為是婦女參政的大突破,它不是終點,擬另對婦女參政提兩項法案,包括政黨補助款應5%專款專用於促進女性參政,及修行政院組織法保障內閣單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

吳鳳殺身成仁,感化山胞不再「出草」割人頭祭祀,范雲指彭婉如遇害促使她將推動女性參政當成人生志業,2004年擔任婦女新知副董事長成功推動不分區立委當選名單必須一半是女性,讓台灣的國會女性比例成為亞洲第一。

古代不只財產傳子不傳女〈媳〉,連家傳秘笈亦然,王位繼承也限定太子,公主沒份,現代繼承權民法由男女均分,雖此,古仍有武則天實權女皇帝,有垂簾聽政架空皇權的慈禧太后,現在有兩任完全執政的蔡英文女總統,陽剛氣旺盛的軍中也出不少女將軍,警界早有很多女性警察局長,矯正界陸續產生多位女典獄長,故而職場升遷憑能力說話,沒有性別優勢或劣勢這回事,又不是摔角比腕力,真正的男女不平等是兵役制度〈只男性有義務〉,存在男女假平等的是考試制度〈禁止男女分別錄取〉,建築工地男女同工不同酬〈同樣扛水泥男人工資高〉,公務員男女同酬不同工〈女性優先幹內勤〉。

過去沒有勞基法保障,銀行業有單身條款陋規,尤其信用合作社,已婚女性不聘用,進用未婚女性結婚亦予解職,除了跟不上時代的性別歧視該消滅,政府應廣置合格托嬰中心,雙薪家庭丈夫須分擔家務,改善家電製品如微波爐與燜燒鍋,俾縮短炊煮時間,還有延長產假、育嬰假,推廣職業婦女半日制等等,現代社會教育普及,女權已大幅提升,女性競爭條件絲毫不亞於男性,業界女強人隨處可見,從政並無障礙,故無性別天生不平等問題,婦女保障名額非僅不合時宜,甚且形成另一種人為不公平,時至今日,范雲反而擬從政黨法及政院組織法加強婦女參政,走傳統復古風,壓根兒畫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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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 FB

民進黨曾邏輯不通的修訂地制法,就因為台南李全教議員與議長選舉疑涉雙重賄選,衍生市長賴清德抵制議會職權遭監察院彈劾,民進黨因而「遷怒」議長選制,中常會無異議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擬案,責成該黨立院黨團盡速推動修法「正副議長選舉改採記名投票」及「正副議長選舉賄選一審有罪即停止職務」,黨主席蔡英文裁示立院正副院長選舉比照標準。筆者當時淺見以為兩者皆行不通,請民進黨別鬧了!

一、翻閱憲法第129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憲法有特別規定之非普通間接選舉僅過去監察委員由省市議員選舉產生,似乎未有可採記名投票之選舉類型,此乃立法者嚴防投票人不由自主之窩心考量。再依第171條之法律優越原則,任何法律命令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則按法位階理論順序,憲法居最高地位,故正副議長選舉採記名投票必屬違憲無疑,光修法不修憲無濟於事也。進而推論,記名投票仍將構成刑法妨害投票罪,因為亮票屬「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也足以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正副議長選舉實務見解認定為「法定之政治上選舉」。

二、依選罷法,選舉訴訟採合議制審理,並以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若依附民進黨上該修法草議,既違無罪推定原則,也侵害審級上訴利益,冤案風險過大,萬一一審有罪去職改選,二審逆轉無罪如何補救?鵲巢已被鳩佔,叫受害者怎麼救濟、加害者怎麼回復原狀補償?乾脆選罷法配合修正「選舉訴訟一審終結不得上訴」,否則初審法官兼充當終審法官,萬一誤判被上審推翻,責任難扛,壓力著實不小!假設刑案也比照,蘇建和一審有罪就先斃掉,他恐早已墓木成拱甚至可撿骨了,孤魂野鬼何處伸冤?

民進黨稍碰到一個「頑皮鬼」就拜佛求符,簡直疾病亂投醫,因人因事修法卻邏輯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