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近來醫療暴力事件頻傳,引起社會震驚,要求修正《醫療法》加重醫療暴力刑責等「治亂世用重典」的應報訴求呼聲大起。

犯罪學的嚇阻理論指出,刑罰需具備迅速性(犯罪人犯罪後迅速的接受刑法制裁)、確定性(犯罪者確定會受到刑罰制裁)及嚴厲性(依據犯罪行為嚴重性給予相稱刑罰)等三要素,才能發揮嚇阻犯罪的效能。然而加重刑罰卻難以符合此三要素,首先,修法往往歷時漫長,且程序繁複,最後通過版本的構成要件、刑度等事項變數甚多,達不到迅速性與確定性。再者,縱使修正後的法律條文加重特定犯罪行為的法定刑度,犯罪人實際所受刑罰與否及輕重,相當程度取決於檢察官偵查權限與法官量刑,未必能與重刑化的立法方向同步。

前述理論推衍可證諸於修法加重醫療暴力刑度的成效不彰,2017年修正的《醫療法》調高醫療暴力刑度,刪除原有的「拘役」處罰,刑度已高於《刑法》,但2018年到2023年間,每年醫療暴力通報件數仍介於250件至400件之間,案件數相較於修法前未顯著減少。重刑化的立法亦未反映在犯罪人所受處罰上,以2023年通報的331件為例,在已結案的248件中,僅半數左右案件(131件)進入司法階段,其中又有相當比例的案件(57件)係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ADEY2862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由於針對犯罪人的刑罰成效似有所侷限,晚近興起的犯罪抗制策略聚焦在引發犯罪的情境,主張透過控制情境來降低犯罪發生的機會,如犯罪學的日常活動理論就指出,犯罪發生需有「具動機的犯罪者」、「適合標的物」及「缺乏監控的環境」等三要素在時空上聚合,只要設法減少任一要素,就能防止犯罪發生。若以情境控制的方式來抗制醫療暴力,具體作法可在診間、急診室及護理站等重要區域裝設高畫質監視器,並於牆面、入口處和樓梯間張貼「醫療暴力會處以刑罰」、「本院已與轄區警方連線」等警示標語,嚇阻潛在犯罪人犯罪;此外,應加強訓練醫護人員辨識暴力行為前兆,如察覺病患有緊握拳頭、情緒激動及語氣愈來愈高亢等徵兆時,應預先通報保全或轄區警察至附近待命,降低醫護人員成為適合標的物的可能性。在理論與實務上都證實刑罰嚇阻效果有限之下,結合機先阻卻犯罪發生的情境控制方式,或許才是有效抗制醫療暴力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