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近日,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利用公務車接送自家寵物犬前往寵物美容的行徑被揭發,引發社會撻伐。事發後,他低調「道歉、自請處分」,聲稱已「自付油資」,意圖平息輿論。但問題真有這麼簡單嗎?李俊俋的行為不該止於記過或象徵性懲處,而應依法調查並追究責任。

首先,監察院本身的職責就是糾舉、調查與彈劾公務員的違失行為,是行政中立與法治精神的守門人。如今身為秘書長的李俊俋,卻親自示範何謂「以權謀私、公器私用」,本身就已嚴重損害監察體系的正當性與信任基礎。更諷刺的是,2020年雲林縣消防局長戴天星,也因公務車私用遭到監察院彈劾。今日換成監察院內部的高層官員違規,監委們是否有膽啟動調查,還是選擇集體裝瞎?

而這起事件不僅止於監察問題,更可能涉及司法層面的違法。根據行政院《公務車管理辦法》規定,首長與副首長的座車若有外出用途,必須詳實填寫行車紀錄,以便日後查帳與申報油資。如果這次出車接送寵物的行程未記錄在案,那麼行車紀錄就可能涉及偽造文書。是誰下令不記錄?是司機造假,還是上級指示?若監察院真的有心自清,就不該讓這些疑點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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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立法院 wikipedia

更別提近年司法對於「公車私用」的處置案例早已相當明確。20233月,屏東三地門鄉長曾有欽,因為將公務車當作個人座車使用,最終被判拘役50天,緩刑三年。今年1月,松山一名警察在巡邏途中繞路為女友送生日蛋糕,也被依背信罪起訴,只因認罪獲得緩起訴,仍須支付公庫一萬元。這些案例都顯示,濫用公務資源並非小事,從法律到制度,從道德到信任,李俊俋的行為都踩在紅線上。他的道歉並不能掩蓋問題的本質:「公務資源是否被濫用?制度是否被刻意規避?是否有人在掩蓋事實?」若僅止於「補油錢」與「自請處分」,那台灣的法治與監察體系將形同虛設。

這時候,真正該上場的,是監委與北檢。監委必須啟動調查,釐清是否涉及行政或紀律違失;檢方也應立案偵辦,調查是否構成背信、偽造文書等犯罪事實。否則,這起荒唐事件將成為國家體制對權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