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近日,
首先,監察院本身的職責就是糾舉、調查與彈劾公務員的違失行為,是行政中立與法治精神的守門人。如今身為秘書長的李俊俋,卻親自示範何謂「以權謀私、公器私用」,本身就已嚴重損害監察體系的正當性與信任基礎。更諷刺的是,2020年雲林縣消防局長戴天星,也因公務車私用遭到監察院彈劾。今日換成監察院內部的高層官員違規,監委們是否有膽啟動調查,還是選擇集體裝瞎?
而這起事件不僅止於監察問題,更可能涉及司法層面的違法。根據行政院《公務車管理辦法》規定,首長與副首長的座車若有外出用途,必須詳實填寫行車紀錄,以便日後查帳與申報油資。如果這次出車接送寵物的行程未記錄在案,那麼行車紀錄就可能涉及偽造文書。是誰下令不記錄?是司機造假,還是上級指示?若監察院真的有心自清,就不該讓這些疑點不了了之。
圖片取自:(立法院 wikipedia)
更別提近年司法對於「公車私用」的處置案例早已相當明確。2023年3月,屏東三地門鄉長曾有欽,因為將公務車當作個人座車使用,最終被判拘役50天,緩刑三年。今年1月,松山一名警察在巡邏途中繞路為女友送生日蛋糕,也被依背信罪起訴,只因認罪獲得緩起訴,仍須支付公庫一萬元。這些案例都顯示,濫用公務資源並非小事,從法律到制度,從道德到信任,李俊俋的行為都踩在紅線上。他的道歉並不能掩蓋問題的本質:「公務資源是否被濫用?制度是否被刻意規避?是否有人在掩蓋事實?」若僅止於「補油錢」與「自請處分」,那台灣的法治與監察體系將形同虛設。
這時候,真正該上場的,是監委與北檢。監委必須啟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