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清厚 

媒體傳出民進黨高層研議特赦陳水扁,早已是新聞,問題時特赦時機。蔡英文520將交棒給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是否特赦前總統陳水扁,近期再引發討論;是在帶風向?試水溫?若果真成行,就膽大妄為,錯用特赦的意涵。

特赦雖是憲法賦與總統的權力,陳水扁是卸任元首,過去也在牢裡蠻長一段時間,就該給予特赦嗎?特赦雖未規定理由得予特赦;但總統當考慮罪刑是否相當,並用以解救遭司法認事用法疏失的遺憾;而不是在於其身分與關多久。

如二年多前,韓豫平、張淯森於2015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參謀長、行政士,違反國防部加菜金規定,祇以2880元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軍眷的餐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罪刑,分別遭處四年六個月與一年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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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取自:(FB 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韓豫平先前已就此案向最高檢提出非常上訴,立委也開記者會聲援韓豫平,蔡英文總統為落實罪刑相當的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同意特赦韓豫平與張淯森。此等在在微罪不舉,總統予以特赦是彌補司法判決的不當,給人是總統的德政之感。

特赦是由總統按赦免法赦免特定有罪的人免執行刑。但陳水扁除有國務機要費爭議,還包括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以及二次金改案等重大案件;但因陳水扁保外就醫,迄今還有案停審,尚未定讞;若對陳水扁特赦恐難杜國人悠悠之口。

特赦是總統的恩典,但不是給予泛濫式的憐憫,而大發慈悲心將任何罪犯特赦;而是以特殊手段解救法律時有窮,或未臻完善之處,或罪刑不浮合法律比例原則,或以寧可誤放百人,而不錯殺一人的崇高人權之意。

總統特赦在以彌補司法判決的失誤,與法律條文的有限,以特赦緩和社會與法律之間的對立關係;因此總統對特赦的對象要情、理、法面面兼顧,切勿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