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宋慶瑋
今年小六畢業生是龍年生,報名人數較以往高出許多,近日各縣市私中陸續辦理入學考試,萬人空巷,好不熱鬧。由於少子化的時代趨勢,私立大學、高中職都在搶學生,深怕招生不足後續產生廢校的憂慮。然而,私中卻在少子化浪潮中尚能喘息,關鍵在於小六升國一家長一昧的將孩子往私中送,此種特殊現象,究其因,須從法令逐一的探討,且由紛說。
教育基本法是教育的憲法,第8條略以,「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是故,選擇公校、私校或實驗教育,是教育基本法賦予家長的權力。再從私校法第57條略以,「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其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因此,私中自辦入學考試,於法有據。
從100學年度開始,私中自辦入學考試的論戰從未停歇,去年112年國教法修法,明確訂定私中入學的規範,國教法第29條略以,「私立學校之學生入學,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招生規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換句話說,112學年度以前依據中央訂定私校法自辦入學考試,113學年度起,由地方政府決定,以致各地有以抽籤或考試的方式入學。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雖然修法由地方政府決定私中是否辦理入學考試,但絕大部分縣市仍「延用」,坊間小六升國一補習風氣熾盛,就為了擠入私中窄門。到底入學前考試有何魅力可以讓家長趨之若鶩?想想建中、北一女的情況,經由會考篩選,課業菁英的孩子集中,相對的會有相互的競爭力,且有楷模學習的對象,無怪乎家長願意透過入學前考試的方式,送孩子到私中就讀。
再從大環境教育改革、法令鬆綁的角度看來,家長之所以選擇私中,有二個值得探討的原因:其一校園安全,其二教學正常化,這兩個原因驅使著家長,不得不把孩子往私校送。由於新北市國中生割喉案,校園安全堪憂,激化家長對公校管理的擔憂。又因為有教無類、零拒絕政策,公立學校老師常常被少數班上一兩個情障或非行孩子佔據太多輔導與管教時間,對於大多數學生無暇照顧,家長無奈。
再者,教學正常化雖是美意,但如同教育基本法的定義,「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私立學校自有一套為升學而準備的教育方式,可是卻不斷地被糾正。家長疑惑的是,既然選擇私校就是為了給孩子在課業上多些訓練,這也是教育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但主管機關卻時不時要求教學正常化,與家長想法有極大落差,家長選擇私校,私校未受補助,應予更大空間才對。
教育基本法雖賦予家長有教育選擇權,但自主選擇後,卻又受到要點的限制,這是非常困惑的!法的位階高於要點,但要點卻凌駕於法,是該釋憲了。到底私中是家長的最愛嗎?答案已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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