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徐育民

從網紅小雞到柬埔寨的受虐造假事件、新加坡網紅來台灣南部砸雞蛋自導自演事件;從滿嘴髒話的館長被槍擊案件到遊戲網紅Toys的販賣大麻毒品案。

網紅因數位時代輕易得到紅利,但是言行舉止也動見觀瞻,深深的影響社會各個階層的每一個人。網紅以其媒體影響力及形象,銷售商品、推薦服務、提供諮詢…乃至於承包業務,往往比一般人更容易也更高

機會取得進展或利益、但是,一旦有問題,往往也是大範圍的受影響,因此,政府應該訂定有更高的法律標準來規範網紅?

首先,如何定義網紅?即在客觀及量化標準下,界定網紅在虛擬世界及實體市場中的統一標準,給予一定期間的網紅身分認證,並依照網紅定義的相關標準,定期審定身分認證或排除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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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Youtube

民事責任部分,規範網紅銷售商品服務的代言責任,並訂定代言損害賠償履約保證制度,即網紅代言銷售商品服務於一定期間後,才能解除履約保證責任,廠商才得以支付網紅履約保證代言費,讓廠商邀請代言時更謹慎,讓網紅代言時更小心,也讓消費者因信任網紅購買商品服務更有保障!

刑事責任部分,規範網紅以其身分煽惑他人犯罪或從事犯罪行為,例如販賣毒品或槍砲彈藥。偽冒商品等非法行為,立法加重其刑責,預防網紅ㄧ次大量犯罪事件。

有為的政府應該先知灼見的立法於先,因應未來經濟發展而準備適切的法律規範,網路時代進一步走入AI時代的來臨,政府部門官員當加快腳步推進相關立法,因應快速變遷的未來AI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