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淘汰毒樹果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黃良慈
陳年舊案例,公務員考績評量被媒體踢爆, 高雄公車處某人事主管一年請假136天,考績竟然照拿甲等, 扣掉週休及國定假日,該主任一年上班天數根本三分之一不到, 這位主管級公務員幸福又美滿日子真是愜意; 而另位環保局司機就沒那個命了,他因公受傷情非得已請假住院, 考績卻被打丙等。其實此現象乃冰山一小角罷了, 考績不公古早即有之,且像連續劇般持續上演,考績有印象「 月暈效應」,有定型化「標籤理論」,故有甲等「憲法保障名額」 者,亦有「年年有『乙』」不吉祥可憐人, 這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考績奇景!難怪立委要諷刺, 難道官大學問大之外,官大考績也定然愈好嗎?
關於考績評定,除非曾記大功或記大過, 否則主觀裁量權膨脹到趨近無限大,客觀準據幾乎萎縮至零, 即使一小功二嘉獎無懲處紀錄,考績依然只得乙,其被考乙理由是─ 「礙於同科室表現皆優良,你三月份才調本單位, 之前功績僅是貢獻它機關,既有功獎也可能只是運氣好而已」。 可是事實不然,有人記過仍拿甲等,長官卻又有一套說詞─「 他是無心之過,只是代罪羔羊非戰之罪」,明明交友複雜, 常利用職務之便亂搞,就因天生一副「神聖不可侵犯兄弟相」就「 與生俱來」考乙免疫力,別人一身兼三職分身乏術, 提報獎勵總遭遺忘,他「三人合體合署辦公」,主辦、 協辦動輒敘獎,長官認為這樣子「有憑有據」年底方才好打考績, 即便出紕漏非處分無法交代,恐也得先與之談好條件, 日後想法子功過相抵,或掛保證絕不影響年終考績。
考績優劣全憑吃得開與吃不開,長官們似乎「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翻閱考試院保培會考績申訴史, 翻案成功可謂寥寥可數,畢竟機關答辯「欲加諸罪〈或欲加諸獎〉 何患無詞」,救濟管道聊備一格罷了! 這麼個考績打法衍生的考績淘汰制,若從「毒樹果理論」觀點, 有毒的樹所長出的果,想當然耳是粒有毒的果, 則幾年前新修考績法之法定3%丙等比例方案站得住腳乎?可行嗎? 為非作歹之輩不喜歡政府戒嚴,但為何安分守己的也稍微會怕? 就因為有白色恐怖疑慮,擔心警總濫捕濫搜株連無辜也! 故而考績制度無法貫徹實施係人的「執行面」問題,非是現成「 法律面」問題,改革須講求對症下藥,不能不知所以然本末倒置, 以致治絲益棼。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考績設比例制也亂七八糟,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設有員額比例, 這是避免甲等考核浮濫,表面看來立意甚佳,實則不倫不類也! 制度設計一般都沒問題,問題往往出在人謀不臧的「人」身上, 筆者老公有幸擔任票選考績委員, 參與考績討論更覺不公情事一籮筐,雖有選票壓力須仗義執言, 礙於比例設限,濫竽充數、遺珠之憾及劣幣逐良幣情形屢見不鮮, 有的僵持進而動用無記名表決,有的愛莫能助,科長甚至動之以情, 以「考績難評」淚灑會場!
假使科室主管己身不正,那保證打出來的考績臭不可聞, 舉筆者老公服務看守所為例,管理員部份由值班科員初評, 交科長複評後送考績會審議,再呈所長核定, 最後銓敘部審定即塵埃落定,妙的是三股科員老而不退,人稱「 三仙老公仔標」,好錢、好賭、好酒、好色各領風騷,「 賭博俱樂部」和「喝酒共和國」各據山頭, 以致一撮人明明無過人之處,卻功獎不斷、年年考甲, 還當選模範公務員,他們紅的竅門是「酒賭全年無休」, 也有人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什麼職務都能搞弊, 偏就這些爭議人物考績「非甲不可」,科長宿舍洋酒堆積如山, 每次聚餐不好空手到或兩串蕉,總二瓶充伴手禮, 反正借花送佛羊毛出在羊身上,酒本是部屬送的, 清醒時口風緊的很,黃湯下肚便酒後吐真言,指著酒瓶道:「人家〈 送酒考績甲等者〉會做人嘛!」 言外之意「做人」比做事重要。就因如此, 考績被坑者找所長問原委,所長會以充分授權推給科長, 科長推說科員初評他原封不動,科員則喊冤被上面等第更動, 互踢皮球讓你找不到元兇,除非大功大過考績法明文規定, 吃暗虧莫可奈何也。
如果某100人村落都是良民, 政府硬要鄉長提報20名鄉親流氓管訓, 另一100人村落都是地痞, 鄉長也要呈報80名接受好人好事表揚,成何體統? 考績比例配額就是這種怪邏輯,奧運比賽若分組各錄取前兩名, 那分在平均實力強的一組豈非倒楣透頂? 譬如看守所衛生科編制二人,科長考績保障, 另一護士縱然任勞任怨記功連連,也只有吃烤鴨別無選擇。 考績比例制無法剷除人為之弊前,考試院又要推淘汰制, 決策者躲背後發號司令,要機關長官扮黑臉劊子手, 有些惡劣公務員不僅本身兇悍,也不乏黑道背景,「你不讓我活, 我也敢要你命」,所謂狗急跳牆,讓人丟鐵飯碗有遭抄家滅族之虞, 試問那位首長膽敢淘汰屬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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