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黃宗玄
近日,關於身障律師被中國來台人士訕笑的新聞,引發了討論。而讓人們開始去思考,所謂的“搞笑”跟“娛樂”,以及“冒犯”與“歧視”之間的差別到底在哪裡呢?
所謂歧視,常常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個體差異,因而產生的“令眼相待”。這種令眼相待,具有排他性跟攻擊性,甚至使他人感受到孤立及不被認同。簡而言之,歧視本身,就是一個缺乏尊重跟開放性去看待世界的雅量,尤其它具有的傷害性,更是可能造成毀滅。
在人類歷史中,歧視並不少見。有時候歧視,是為了“鞏固自身權益”,有時候是為了“保護特定族群”。而這背後,隱含著自卑跟對立的黑暗面。以封建社會來說,分成貴族階級、平民階級、奴隸階級,其實就是有著歧視的意味。而這背後,是為了讓“血統”來控制跟主宰整個王國,或是世界。這樣的歧視,必然釀成災禍。因此,才會有法國大革命,平民階級衝入巴士底獄,並且將法國國王與皇后,送上斷頭台。可見,歧視導致了不平等,以及復仇的火苗。
歧視,也可能是來自於性別。對於男性或女性,身材、狀態、年齡的各種批評,頗為常見。例如:說人家是老女人、糟老頭,一輩子嫁不出去,或是終生沒伴。這也是一種以自身已婚做為優越,而歧視未婚者的行為。
而在美國當年,也曾經因為蓄奴問題,將黑奴當成奴隸,爆發了著名的南北戰爭。這種牴觸了人類的普世價值,不僅黑人們感到懷疑,白人們更是率先發難的。顯見,在從“非我族類”的原始本能中,人類是具有越加開闊跟望向光明的本質。
因此,憲法或是聯合國憲章才會說,人類有性別、宗教、政黨、膚色等等的自由,不容被認為要被批判、歧視跟黨同伐異。如此,才是人類社會的底線。也是降低衝突,減少爭戮的根本條件。
陳俊翰律師事件,其實更像一面鏡子,去觀看我們對於身體天生跟我們有差異的族群,我們如何去看待他們!或許,不是每個人都能很有“同理心”,去幫助他們。但至少,我們要學會不帶著“有色”眼睛,去看待身體有殘缺的人們。
我想,這也是人類歷史一路演進至今,慢慢趨向文明的進程。我們不再像中古世紀一樣,將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士,不同思考的人們,視為異端,而是平等看待彼此的差異。也因如此,我們才能看見更有趣的世界,以及諸多的潛能!所以說,反歧視並非一時興起的口號,而是人類真正“活著”,並且走向“文明”的生命印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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