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蓬仁   

如果警察路邊攔檢要看我的身分證及駕照,我叫警察自己去戶政事務所及監理站查,理由為那是我跟內政部與交通部之間的事,要看強制責任投保證件,我說那是我跟保險公司間的事,警察會怎麼反應?我保證會被以妨礙公務帶回派出所。瞧瞧民眾黨副總統競選搭檔吳欣盈不耐記者追問國籍,失言能耐不遜於柯文哲,似曾相識於蔡英文不給問身段,在吳的國籍身上看到蔡的論文影子,十足非典型候選人,拋棄國籍與博士論文光明磊落攤開證據「聞香」,一翻兩瞪眼偏搞成柯南推理,魔術故弄玄虛,鬼祟就予人宵小觀感。

雖說藍白人情留一線,日後好見面,然而三組最具總統格的侯友宜慘遭柯文哲「不屑」,他「精挑細選」的副總統搭檔吳欣盈竟公主病症狀不輕,柯盈配難道真如諧音無心要贏嗎?她被問到擔任副手是否跟家人討論過,居然秒變臉怒嗆妳當記者有問爸媽嗎?在場記者額頭三條線無言,吳欣盈情緒管理不比高IQ卻EQ低的柯P好到那裡,媒體受訪一再失分,頗能幫柯文哲倒扣分,七挑八揀仍挑揀到賣龍眼的,應了找伴侶挑剔反效果之俗諺。

吳欣盈另外被記者問及美國籍疑慮,先是回答這跟選舉無關,記者再追問會否秀出放棄美籍證明,吳回說不覺得要對外公開,甚至說這是她跟美國政府之間的事,她自認三年前參選不分區立委跟現在情況都是相同,所有資訊都公開可查,言下之意是國籍業經檢驗,毋庸再查。但姑不論中選會是否不告不理,懶散消極查證,民進黨執政的主管機關是否選擇性精明,技術性怠忽職守,時過境遷,三年前的妳跟三年後的妳一樣雍容華貴嗎?生孩子或許需懷胎十月,墮胎僅須片刻須臾,三年時間凡事變數大,三年前侯友宜才要連任市長,三年後正要角逐總統大位呢!

遠例不提,就舉近例賴佩霞作機會教育吧!賴選擇與郭董搭配參選不但推掉高酬戲約,馬上火速捨棄綠卡,放棄美國籍通常要半年工作天,她35天就完成程序,是否透過郭董與白宮特殊關係,不在研究重點,因為結果論英雄,不違法就是圓滿。夫妻感情要如膠似漆恩愛,或相敬如冰形同陌路,外人管不著,家務事清官難斷,平常公權力難插手置喙,一旦涉及家暴傷害,那抱歉已提升至社會法益受侵害,譬如在家關門窗裸體活動,自己高興就好,出去街道裸奔就不行,蔡英文私下要假冒博士身份,純人格瑕疵,若登錄於公文書,登載不實就是違法。所以吳欣盈既然代表民眾黨登記副總統候選人,未放棄美籍擁雙重國籍,就是公眾法律問題,不是單純跟美國華府間的國籍問題。

綠委王定宇首一揭發吳欣盈美國籍者,中選會函請外交部轉外館調查其放棄國籍虛實真偽,主動積極效率「令民感佩」,不過黃鼠狼給雞拜年,篤定不安好心眼,柯主席兩邊搶到的藍綠票,藍漸回歸,偏綠年輕選民則執著非柯不投,此乃民進黨急如律令要柯參賽失格的司馬昭之心。不分區立委儼然政界訓練速成班,過個場武功蓋世,過個香爐佛法無邊,轉戰區域立委或入閣政治跳板,素人一登龍門則聲價十倍,三級跳選副總統的吳欣盈是受益過來人,酒家應酬說吳不忌諱「家醜外揚」,不諱言柯主席常失言,然而她的失言醜一顯不遑多讓,實為不是冤家不聚頭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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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蕭美琴

2024這場大選賽事,繼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是否放棄美國綠卡,不具雙重國籍疑慮,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也有是否具國籍疑雲,上弦月很安分守己,地球台灣「都是副手惹的禍」與月亮無關,總統選舉搞的不比票數多寡,比參賽資格似的,資格淘汰如果僅剩侯趙配,相當保送入學,揮出場內全壘打,不費吹灰之力下架萬惡執政黨雖「勝之不武」,也稱得上薄海歡騰,眾望所歸,不禁想起國中軼事,班導師要獎賞月考前5名全套作業簿,頒獎前附帶條件要所有科目及格,光英文就全班刷掉剩3名,第7名的筆者該科剛好60分,意外得獎頗雀躍,比名次變成比跨越門檻,學生生涯唯一學科領獎別具意義。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明文規定,取得候選人資格必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年滿四十歲,回復國籍及歸化取得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者,不得登記。觀條文,其繼續居住六個月不限於「現在」,顯然比選舉人寬鬆,但設籍十五年暨年滿四十歲、回復及歸化國籍不具資格,又較嚴苛,蓋正副總統有國家認同忠貞考量,至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定義,目前僅指法權所及台澎金馬。

蕭美琴是否只有美國國籍,沒有本國籍,爆料者台北市議員、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游淑慧僅憑蕭一段談話推定,查「推定」與「視為」皆民法法律名詞,二者皆因某事實之存在,而看作有另一事實在,差別在前者得以反證推翻,例如死亡宣告,證明生還即可聲請撤銷,後者屬於法律上的一種擬制規定,不得以反證推翻,例如胎兒將來權利能力視為既已出生,不容否定,活胎擁有繼承權即是,可見視為之法律效力較強,推定則較弱。

我國國籍法採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蕭美琴若在國內出生,或在美國出生但出生時父或母其一為我國國民,即屬我國國籍,蕭美琴之所以國籍成謎,在其是否出生自始取得國籍,是否曾經喪失〈放棄〉又回復,這攸關候選資格,蕭美琴曾自曝只有華僑護照,沒台灣身份證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它只是一本旅行證件,依外交部申請護照規定,申請人國籍證明文件有國民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正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顯見國籍依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證,並非民進黨立委所稱國籍與戶籍無關。

既然蕭美琴疑似回復國籍喪失候選人資格,事關重大,所有資訊掌握在執政者手裡,在野黨何妨稍安勿躁,靜候中選會審核結果,三組候選人登記時均繳交授權查證外國國籍同意書,無國籍與雙重國籍兩種情形自得查明,中選會及外交部若有徇私袒護,不實蒙混過關,政黨輪替自可事後究責,追訴相關機關人員刑責,六成多選民無不祈盼剩藍營單一組候選人之總統選舉奇蹟發生。

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已審竣各組候選人資格,認定3組6人均符選罷法規定,亦查無吳欣盈與蕭美琴有外國國籍及回復國籍情事。中選會只「草率」函請內政外交兩部查復,兩部也「敷衍」認無問題,調查回復國籍較簡易,查外國國籍較困難,因為世界國家太多,查證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虛報責任仍在當事人良心與切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