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遠例不說,新近又有一熱騰騰剛出爐「可教化麵包」恐龍判決,男子全志廷只因苦戀廖姓前女友,選在替她慶生求復合,遭拒竟瘋狂掐昏還持利剪猛刺前女友,不罷手又拿水果刀割斷氣管及頸動脈致死狀極慘,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法官乩身又來了,考量有高度教化可能,且被告自首前帶被害人兒子用餐,心存善念未遷怒,「良知未泯」改判21年。

判決理由令人吐血!自古以來「殺人償命」屬治罪鐵律,現今殺人罪,幾乎百分九十九機率不會死刑之「期待可能性」,殺一、二個不會被判死刑亦有提升至殺二、三個不會判死刑趨勢,生命刑聊備一格、僅供參考、刑罰裝飾品罷了!「尚有教化可能」則為七成以上法官所「慣例援引」,乃放諸司法天平皆準哲理,台灣人恨死這句話,所以建請教育部速速明令廢除「可教化」文詞,以免法界濫用糟蹋好詞。

重刑重罰最高境界是刑期無刑,最終目的是備而不用,它在嚇阻犯罪,遏止社會兇殺暴戾之氣,不是處罰取樂用的工具,回顧勘亂戒嚴時期,唯一死刑曾有效壓制盜匪及強姦殺人,因為特別條例加重刑責或軍法速審速決,結夥搶劫不分首從、擄人勒贖不論得逞與否暨肉票生死,觸犯皆難逃一死,「投資報酬率」不划算之可預測性太高了,潛在犯罪人及預備犯通常三思而不敢行,攻心為上不戰屈人兵,孫子兵法用在刑罰何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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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潘文忠

瞧死刑判決法院將之束之高閣,死囚執行法務部也塵封已久,死牢和待批文書早佈滿蜘蛛網,廢死壓力團體之「人權」呼籲奏效,台灣無廢死之名卻有廢死之實,廢除死刑根本不必聯合國與歐盟國際干預,不勞立委費心,法官諸公已弟子服其勞,貼心予自我閹割了,大家可能不了解,養一名死刑犯比栽培一個唸哈佛頂尖大學兒子的花費還高,這點研究犯罪學專家都清楚,如果政府有經費養殺人犯,為何沒預算依約付退休公教年金,吝給警消救命經費呢?

除了獄中抄經信教、在校品學兼優、將來仍有教化可能等老掉牙亂七八糟免死理由,法官好像缺乏創意,想不出新點子,死刑吝用或沒勇氣用,殺人不致死刑成最有預測準度犯罪行為,比民調準確性高,動不動即殺人之社會案件頻傳,有仇有恨殺,陌生路人也殺,連直系至親都殺,愈殺愈狠,台南湯姆熊遊樂場割童喉嚨放血、淡水媽媽嘴謀財害雙命、花蓮女兒謀產殺母、光天化日虐殺女友百刀及街頭濫殺無辜….,兇手全一一「如期」逃過死劫,司法正義蕩然,愧對受害亡魂,家屬「氣死驗無傷」,呼天搶地喊冤卻莫之奈恐龍司法何!搞成社會規範亂了套,是否立法院該修訂刑法,或由最高法院判例作統一見解,不得以「猶可教化」唬爛心證為不判死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