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日前發布一支影片,探討「是否支持安樂死」。柯文哲表示中華文化自古以來就有好死不如歹活的觀念,所以安樂死這個議題是文化問題,並非醫學問題。對此,筆者有幾點拙見供參。

荷蘭是世界上少數幾個立法通過安樂死法案的國家,在荷蘭,安樂死的說法是「Euthanasia」,這是取自希臘語中意味「好」的eu,以及「死」的thanasia,兩者結合之後就可以好好死去的意思。台灣和日本文化較為接近,日本2007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也就是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21%以上,眾所皆知,日本是世界上最長壽的國家之一,但如果長壽換來的是不健康餘命的延長,長命百歲真的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嗎?

歐美國家鮮少有長期臥床的老人,他們會實施短暫性的維生治療,但不會長期為之,所謂的維生治療,就是對病人施以心肺復甦、氣切、人工呼吸器、鼻胃管…..的治療,一旦在身上插入這些管子,很可能終其一生都無法拔除,躺在病榻的患者,除了擁有生命,他失去了一切,嘗不到食物的味道,無法自主呼吸、不能控制大小便、需要家人24小時照護或者是花錢請人照護,病人不知道今夕是何夕,他只能等死,由於身上插滿了維生器材,他無法決定自己怎麼死,整個家庭最後被拖垮,甚至上演人倫悲劇,這就是安樂死議題近幾年來被熱烈討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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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柯文哲

荷蘭歷經30年的長期對話與討論,最後才催生了這個法案通過,但安樂死不是誰說了算,他必須要同時滿足四個條件才能執行,包括生命必須是所剩不多狀態,如癌末,癌症初期則不行;必須由他人執行(醫生);再三確定死是唯一選擇(若有其他選項,醫生須明確告知);本人意願。且報告須經多方審核通過後才能執行。

就算在安樂死已經立法通過的荷蘭,每年自殺人數還是持續增加,台灣雖然還沒通過安樂死,但台灣在108年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某種程度可以稱之為消極的安樂死,也就是尊嚴死,指的是不對病患做多餘的急救措施,給予病患有尊嚴的臨終對待的同時,結束生命的方式。

儘管如此,到了緊要關頭,病患意識不清的情況下,仍然是由家人代為決定是否要使用維生治療,筆者父親幾年前遭遇生死關頭,就是由筆者沉重的簽下放棄急救切結書,所以生前對家人明確表達個人是否接受維生治療意願,和預立醫療決定同樣重要,最後請大家深思,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以及少子化嚴重的台灣,好死真的不如歹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