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羅怡君 

數十年來,我國罹癌人數不斷上升,即使部分癌症患者之治療藥品於健保給付範圍內,但仍有「嚴苛的給付條件」及「漫長的審核時間」之困境,則部分癌症患者須要非給付範圍之癌症新藥時,卻必須全額自費其高昂費用,抑或無法負擔其費用,只能靜靜等待生命枯萎,其主因竟為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困境,無法支應其新藥費用,導致遲遲無法將其癌症新藥納入給付範圍,嚴重忽略了癌症患者的生命健康權。

又因我國人口推估報告提到,預計於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且2028年起15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占總人口之比率開始低於二分之三,其代表對經濟社會發展有利的勞動力已不如以往充沛,社會經濟負擔也相對提高。由此可見,隨著社會人口結構的改變,全民健康保險收入逐漸下降、支出逐漸上升之情況,致使其收支虧損逐年擴大,全民健康保險之防護機制瀕臨瓦解。儘管健保署曾提出多項改革方案,但依舊無法解決全民健康保險之財務困境,更是持續侵蝕著癌症病患的生命健康權。

專家學者們為解決此問題,共同研擬並提出修正《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來設置「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TmCDF」,在全民健康保險體制外找額外財源,不受限全民健康保險之有限資源,使癌症患者可在治療藥物上有多項選擇,以提高其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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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藥品費用也不再由癌症患者全額自費,而是讓政府及癌症患者雙方「共同負擔」(Co-Sharing),並設立癌症患者共同負擔之上限。依據台灣癌症基金會於2019年針對千名癌症患者及其家屬做過「願付價格調查研究」,其結果指出癌症患者家庭可接受的負擔金額區間落在兩萬元,即使需負擔部份藥費,依舊能大大減輕其家庭之經濟重擔。

不僅能解決癌症患者對藥品治療之急迫需求及經濟重擔外,更能提供政府針對「尚未給付之癌症新藥」實際施用之數據蒐集,提高其新藥被納入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機會,同時也能確保全民健康保險之永續發展。

如今,在全民健康保險財源持續緊縮之下,醫療給付條件只會越來越嚴苛,政府要如何保障癌症患者的治療權益,「修正立法」是迫在眉睫的問題。惟,最近一期衛環委員會中,健保署雖承諾將赴英國考察「英國癌症藥品基金(CDF)」決策制度後於3個月內產出報告,但屆時立院會期早已結束,則下個會期須等到9月才有機會審議本修法案;更於本月7日由立委向行政院長陳建仁質詢要求表態「支持或不支持」,陳揆表示「會支持可以永續存在對病人有利的基金」,但仍先了解怎麼設立,錢要怎麼來、怎麼用,要有完整計畫,不是只有一個名稱而已。由此可見,即使行政院陳院長支持永續存在對病人有利的基金,依舊須由健保署提出完整報告方能更進一步解決目前問題,可以看出本案立委質詢結果依舊毫無進展,實在難以看出政府想解決問題的決心。

目前國家所面臨的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困境、人口少子化及高齡化之時代趨勢,即使無法一時解決問題,但仍可採用「過渡性支持機制」來因應癌症新藥的龐大需求,望政府能正視此國民健康議題,盡快通過《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修正案,設立「台灣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以完善維護國民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