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盛員工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前高盛銀行家黃宗華(Roger Ng)週四被判處10年監禁,原因是他偷竊數十億美元的馬來西亞1MDB主權財富基金。去年4月,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一個陪審團裁定,高盛公司在馬來西亞的前投資銀行業務負責人黃宗華有罪,因為他幫助他的前老闆提姆·萊斯納(Tim Leissner)從該基金中挪用資金,並對所得款項進行洗錢,並賄賂政府官員以贏得業務。
這起事件源自高盛證券在2012年和2013年幫助1MDB出售約65億美元的債券。美國檢察官稱,這是華爾街歷史上最大的醜聞之一,其中45億美元被官員、銀行家和他們的同夥挪用。
據司法部稱,這些資金被用來購買高端房地產、珠寶和藝術品,並資助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之狼》。負責的美國地區法官馬戈·布羅迪(Margo Brodie)說,這些共同被告竊取了本來應用來援助馬來西亞人民的基礎設施和經濟發展專案的資金。布羅迪說:[我們亟需阻止像這樣純粹貪婪的犯罪。]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1MDB醜聞也震撼了馬來西亞的政治。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Najib Razak)在被馬來西亞法院判定從一個前1MDB單位收取1000萬美元後,正在服12年的監禁。而納吉布一直否認有不法行為。
布魯克林的聯邦檢察官敦促布羅迪判處吳志強15年監禁,稱其為 “深度腐敗的銀行家“,並認為有必要判處重刑,以勸阻其他金融專業人士不能賄賂官員贏得業務。
檢察官寫道:[這些貪腐破壞了公眾對國際市場和機構的信心。破壞了人們對其領導人的信任,對其他遵守規則的人非常不公平。]不過,黃宗華從不認罪,並辯稱他被指控收到的3500萬美元回扣款實際上是他妻子投資的回報。
Polygon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