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知名61歲資深歌手黃大煒甫移居夏威夷,幾個月後卻驚傳已於6月初驟逝,他的兩位姊姊以繼承人身分透過律師對外證實此事。居住在台灣的多年女友Vicky痛批繼承不合法,表示自己並不想爭遺產,只想知道真相。
Vicky表示與黃大煒已交往30多年來,攜手走過高山低谷,即便兩人未結婚,但都是彼此最深愛的人,死亡證明、最後一面、遺囑,什麼都沒看到,她只想知道發生什麼事。
的確,黃大煒過世的消息來得太突然,舉世譁然。但更令人措手不及的,是多年女友Vicky。黃大煒曾伴她走過抗癌過程,兩人之前的愛情絕對不容懷疑。Vicky 透露兩人交往多年,且最近好不容易答應了黃大煒的求婚、準備前往登記,無奈黃大煒驟然離世。只是當男友過世,沒有配偶身分的Vicky,還可以做什麼?主張什麼?
雖然大家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婚姻不是只有愛情,還有財產與繼承關係。愛情即便在婚姻裡面死了,但財產與繼承都還在。Vicky因為自始至終都未曾與大煒有婚姻關係,兩人甚至也沒有訂婚,也無法直接以「配偶」身分主張法定的遺產繼承權。
圖片取自:( 示意圖FB )
除非大煒生前有遺囑或相關信託文件,載明將部分遺產或音樂版權「遺贈」給Vicky。或因為兩人長久同住的事實,符合法律上的「受被繼承人扶養之人」等可以特殊酌給遺產的條件,否則Vicky在請求「釐清真相」這件事情上面,著力點是相當低的。
Vicky與大煒的故事或是告訴我們,婚姻雖然對大部分人而言只是「一紙契約」,但這張「契約」的效力與地位在法律上非同小可,它承載了家庭關係、身分關係、親子關係、繼承關係的開始。
在你不需要它的時候,婚姻是束縛,是累贅、是八股、是社會期待。但當你需要它的時候,婚姻也是最有力的保護。婚姻即便保護不了愛情,但婚姻可以保護財產,可以保護地位,可以保護權利。
Vicky現在最後悔的,可能是為何當初不跟黃大煒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