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左翼少婦

新聞媒體應是社會公器,傳遞資訊、監督權力,而非成為刻意標籤、炒作事件的工具。然而,近日中央社記者謝幸恩疑似受黃國昌指使狗仔跟監案中,自由時報的報導方式卻令人質疑其專業判斷。

多家媒體,包括三立、民視、東森、聯合報、鋒燦與新頭殼,在報導同一事件時,皆以「中央社記者」或「司法記者」呈現涉案記者身份,聚焦事件本身與專業職責。唯獨自由時報,特意在報導中加上性別標籤,稱其為「女記者」。這種刻意凸顯性別的做法,看似無傷大雅,實則將焦點從事件與職業轉移到個人性別,暗示女性記者的行為因性別而特別,無形中透露偏見。

新聞不是性別秀場,更不是政治操弄的舞台。將性別作為報導焦點,等同於在專業新聞上貼上不必要的「標籤」,讓受眾的注意力被導向不相關的議題,而非事件事實。這種做法,不僅損害受報導者的專業形象,也削弱媒體公信力,甚至助長社會對女性新聞工作者的不正義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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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更重要的是,自由時報這種選擇,反映出隱性的性別雙重標準。在同樣專業行為下,男性可以被稱為「記者」或「專業人士」,女性卻被附加性別標籤。新聞報導應以事實與職業身份為核心,而非性別或其他附加特徵。否則,媒體本身就成了性別偏見的擴散者,而不是公民知情權的守護者。新聞的價值,在於傳遞真實資訊,而不是迎合政治議題、社會潮流或刻意凸顯個人性別。自由時報此次的做法,恰恰反映了部分媒體在追求標題吸睛與政治立場上的失衡,忽略了新聞的核心使命。

媒體應自律,報導中不應加上無關的性別標籤。公眾也應保持判斷力,辨識哪些資訊是為了事件真相,哪些是刻意炒作。唯有回歸專業與倫理,新聞才能真正服務於社會,而非成為性別偏見與政治偏向的放大鏡。

新聞是社會的鏡子,媒體的每一次措辭選擇,都在塑造公眾對事件、對職業、對性別的理解。若媒體不能自我約束,社會信任便會逐步流失。自由時報的此次操作提醒我們,專業新聞不容偏頗,更不容任意貼標籤。新聞應該回到事實本身,而非性別或政治的附加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