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魏孫鴻

壽司店行銷的點子,引發所謂「鮭魚之亂」;為了吃一頓免費的壽司,據說兩天內全國有331人改名把鮭魚放到了身份證上。而這樣的作法,在統計上說是以民國90年後出生的年輕族群為多,故而同時讓社會討論起道德、價值等衝突。

但,今天我們不談這個。講白了,如果說為了吃頓好料,甚或鑽空子改名帶人低價去吃來賺錢是道德上有問題,那麼之前也有人為了選舉、出名,把名字改得雞飛狗跳,那豈不是更該受非議?至於,有所謂改不回來的少數人,其實姓名條例上也有漏洞可鑽。要真鑽不過,那位喊著要救救孩子的李前理事長就別激動了;自己跑去改名的,哪一個未成年、還是孩子?拜託一下,一直把法定的成年人當孩子看,不讓他們自負成本,這才有毛病!

這個現象有意思的第一點,就是這家餐飲企業在行銷上真是高明。即便很多人從被吃免費的營業額上,認為該壽司店對於台灣人這種為吃改名的狠勁始料未及,是作了賠本生意;然而,若從這連日全國性的新聞報導熱度來換算成媒體效益,不得不說這應該是經過精算的一波操作。

從過往量販店各式免費或超低價商品的發放、販售,或店家提供免費商品、飲食時,在台灣社會創造出的超高熱度來看,我們很難相信該壽司店要玩這一套時,沒有任何的計算。從遊戲規則來看,他們事前或許把音同字不同當成保險閥,但也應該思考過法規上的改名空間。因此,在其內部可能已經將整個活動會支應的成本與費用,當成了行銷支出,且有所估量。老實說,一個品牌要在這樣短的時間內搶佔如此驚人的版面,若按媒體廣告排程計價,該付費用不會是區區幾百萬就可以打發的。何況,對壽司店而言,外面看的數字是營業額,但他們實際支付的是成本與費用,這兩者的落差,滿打滿算也應有個兩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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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台湾スシロー 台灣壽司郎

但,這樣一個現象中,更該注意的其實是另一點。看看姓名條例第九條關於改名的規定,我們就非常好奇,這331人中有多少屬於前五項那種身不由己的非改不可?想來,應該少之又少。且透過媒體報導,我們幾可斷定,這三百餘位鮭魚,能改名的理由應該都是此條第六項所述:「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試問,鮭魚們原名是否真合於「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之規定?還是說想吃免費壽司是法規上認定的「特殊原因」?

改名,是人民的自由沒錯,但我們的法律條文可沒說想改就可以改,管他什麼理由喔!但,在實際執行上,負責的行政機關,卻可以全然無視法條規範,以「服務民眾」為藉口,放任鮭魚滿街走,當然他們之前也放任過齊天大聖什麼玩意的一堆傢伙!從這個角度去看,行政機關哪裡是「依法辦理」?分明就是違法開後門!

而這樣的打混,又何止於此?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皆無修改,死刑依舊存在,然而法院不但以「技術性」裁判方式蔑視法律來廢死,行政機關也按當政者的意識形態,不去執行死刑。所以說在台灣,法律真是個任人妝點的小姑娘。小自改個名字,大到死刑存廢,都可以按辦事人的心情、需求來解釋法條。大家還在檢討年輕的鮭魚們時,難到沒想到,政客與官僚系統對於法律的態度,與之早就殊途同「鮭」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