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橘 黃梅茹

日前,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才為了臉書洩漏數以百萬筆個資的事件 至美國國會道歉 ,當參議員詢問:臉書有壟斷市場吧?馬克支吾其詞,因為他自己也無法解釋清楚。

祖克柏說不出個所以然

面對問題,祖克柏提出其他三大不同類型的科技公司「Google、Apple、Amazon」,視其為競爭對手。參議員不領情地打斷他,「如果今天我已經用膩臉書了,還有什麼其他的相同功能的社交同台可以用呢?而且我問的是臉書真正的競爭對手,不是問不同類別的的公司好嗎?」

參議員眼前的這位 CEO 開始引用數據了,「其實美國人平均使用 8 個不同的 App 與朋友聯絡感情耶……」。參議員單刀直入:「你真的不覺得你有壟斷市場就對了?」

祖克柏對此感到不以為意,他真的覺得臉書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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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真的有壟斷嗎?

先來了解 壟斷(獨占)的定義,大多獨占為沒有外力干預下,市場自然形成一家生產的局面,又稱自然獨占。典型壟斷像是台電、自來水公司等。

目前,人們最常到訪的首要網站為 Google ,第二名就是臉書。臉書是社群媒體裡掌握電子商務廣告的霸主, 98% 的收益更是來自於眾多大小客戶與它買廣告宣傳自家產品。當臉書有龐大的固定資本投資,生產規模就大,客戶多,他的成本相對較小,進而得到規模經濟效益。再加上臉書的使用者眾多,很有可能不當利用這樣的巿場力量,做出對消費者、媒體內容創作者、廣告主不利的商業行為,有沒有從中獲取暴利更是不得而知。

富比世的財金專家提到,其實臉書的壟斷的問題跟 Google 如出一轍。以 Google 為例,Google 的搜尋引擎名聲響亮,更有高達 88% 的市占率,所以 Google 壟斷市場嗎?才不,壟斷指的是市場上只有一個企業在競爭,而這裡代表市場上還有 12% 的企業在與之競爭,那這就不構成壟斷。

這可能也是祖克柏為什麼不認為臉書有壟斷市場的原因,畢竟雖然臉書是主流的社群平台,它畢竟沒有完全隔絕其他競爭對手,因為民眾還是使用其他的社群平台交流,例如 Instagram、Twitter 或是青少年愛用的匿名社交軟體  TBH 。

無論如何,專家還是覺得應該要有更多機制規範像臉書、Google、Amazon 這樣的大企業,讓小型企業也可以在平台上進行更良性的平等競爭。

 

參考資料

Is Facebook a monopoly? Mark Zuckerberg doesn’t have an answer
Google And Facebook Are Dominant But Not Monopolies
Venture capitalist Alan Patricof calls Facebook and Google addictive, ‘virtual monopo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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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馬克道歉了,但臉書真的有壟斷市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