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徐玉明

台灣又再度發生,屏東某生產廠區內,因「儲存超量」化學危險品而發生更嚴重爆炸意外,目前已經造成四位消防弟兄不幸離世及上百位廠區員工傷亡,財損難以估算;當這種類似事件,如:

100年4月五股成泰路金紙鋪非法存放「過量」爆竹煙火造成爆炸案,4死24傷、數千萬以上財損及鄰損!

103年7月高雄化學氣體氣爆案,造成危險氣體通過的整條街兩側宛如煉獄,造成32死數百人受傷好幾億元財損!

109年8月,黎巴嫩境內貝魯特市區旁,硝酸銨槽爆炸案,也造成154死6000人以上受傷、100億以上財物損失!

許多危險化學品煙火爆竹,都存放靠近市區人口密集區,頻傳的大小危險品爆炸案歷歷在目,凸顯危險化學品儲存除了有「量」的問題,更有「儲存地點」的重大危機。

依法,化學危險品或氣體…倉儲設置條件非常嚴苛而且不合時宜,因此,往往興建成本較一般倉儲高數倍,而且適合興建場域幾乎要在偏僻山區,所以使得國內的各式進口及國產危險品化學品煙火爆竹…等,早期都存放在各地的一般倉儲或散在各自有倉庫或住宅中,歷經了幾次重大的國內外危險品爆炸事件之後,雖然政府加強了查緝與安檢各地的倉儲,的確讓各式危險品消失了,可是進口數量年年增加,國內生產的數量也日益增加,相關倉儲需求依舊強勁,合法危險品倉儲面積卻沒有增加,那這些危險品去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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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周春米

是的沒錯,都化整為零的進入了你家附近的地下室,或在社區旁的小倉庫….就像無數的不定時炸彈,存在我們生活環境的四周!

寶島台灣四面環海,除南投縣市外,各縣市皆有臨海港區或海邊,海運進口港或連接相關公路可達性皆快速便捷,皆為適合的危險品倉儲的設置地點,政府應該善用此一優勢,劃定各港區設置倉儲專區,並且:

1.修改危險品倉儲設置區域標準,或設立化學危險品儲存管理專法及專責稽核管理單位。

2.標租或BOT方式,由民間出資興建,快速於相關海岸地點,設置危險品/化學品…倉儲專區。

3.劃設危險品運輸安全路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使用化學危險品生產廠商廠內儲存量

4.全面清查全國各地危險品,將散落各地暗藏在住宅區的不定時炸彈提早拆除。

5.設立大型「危險品消防告示牌」,於各危險品儲存場域明顯入口處,顯示當日即時庫存量、消防滅火方式、進入火場規定及使用設備警語。

將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於各「海岸港區危險品專區」,不僅是保護全國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措施,設立「危險品消防告示牌」,更是避免下一次重大危險品發生意外,造成無辜消防人員傷亡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