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日前第一家庭女兒陳幸妤與丈夫趙建銘的婚姻糾紛,陳幸妤在趙建銘所開設的骨科診所 Google 商家評論中留下「一星負評」,痛批趙建銘對待妻兒看診態度敷衍、潦草。她並在文字中進一步控訴趙建銘「男女關係複雜」,並直接指名診所護理師許芊芊,直言「最氣的就是她」,引發外界對診所人員是否涉入其婚姻關聯的揣測。然而,面對許芊芊丈夫揚言提告,陳幸妤在受訪時明確強調:「我沒說她是小三喔」,並透露對方已經結婚,強硬反擊「有什麼好告的」,並指出自己知道的事情「都是許芊芊自己寫的,我本來什麼都不知道。」至於許芊芊寫了什麼,應該是她曾自述趙建銘追求過她,但她拒絕了。
許女的丈夫護妻心切,憤怒自己老婆遭影射介入他人家庭,表示要對陳幸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對此,許多吃瓜民眾也見獵心喜,紛紛贊成他去告,好證明自己老婆的清白,陳幸妤也對外表示支持,說自己也想知道真相。
我們也想知道,他告得成嗎?的確,陳幸妤未直接指明許就是小三,避開了直接指控對方是第三者的法律字眼。許女丈夫若要提告誹謗,需舉證陳幸妤的具體言論是否已直接毀損許女名譽,且非出於善意評論。
圖片取自:( 示意圖FB )
但是,實務上判斷誹謗,並非只看字面上有無直接出現「小三」或「外遇」二字,而是依據一般社會大眾的理解與前後文脈絡。若語意情境已實質造成公眾對其人格、忠誠度產生負面評價,例如引發大量網友肉搜與攻擊,在民事侵害名譽權或刑事妨害名譽上,仍可能被認定具侵權或誹謗嫌疑。
的確,陳幸妤在公開的 Google 評論中將許女具名與趙建銘的男女關係並列提及,可能已經足以讓公眾產生許女涉及不正常男女關係的負面聯想,直接貶損其社會評價與名譽。另外,她在公開商家評論直接揭露基層員工的全名與私人互動,除了名譽權外,還可能延伸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爭議。
許芊芊對陳幸妤提告,不像網友說的,要自證自己與趙的清白,反而是陳幸妤要證明陳其言論係基於許女自身過去的書信、文字或公開互動而產生合理懷疑,且自己僅在抒發其個人所知的事實脈絡,並沒有誹謗之真實惡意來抗辯。
無論如何,陳幸妤評論趙建銘醫術差,這是醫療專業,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只是當她指名道姓提及員工姓名,以及她與趙之間的私人關係,司法機關將依據陳幸妤留言的整體脈絡、是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以及是否具毀損名譽的故意來綜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