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張勳慶

一位網友日前在Dcard上貼文,透露家中一位單身長者,沒有參加政府其它保險,只有參加國保多年後,在年過65歲後過世,因喪葬需要開支詢問政府相關承辦人後,竟是從老年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都不能領。老年年金不能領是未主動申請,棺材本的喪葬給付出在年過65歲,遺屬年金因單身,就算要領取,也得繼承人收入微薄。此事經數家媒體報導後,社會人心譁然,使得國保制度到底有無基本保障起疑,最後衛福部社保司長都出面,直言申請制度對民眾太嚴苛,將要想辦法去救濟。

若要全面去觀察,這起國保制度會讓人心激憤主因,一是出在制度欠缺主動與合理,其次是公務員喪失同理。首先官員說在當事人年滿65歲前,便會寄發國保老年年金申請書,會領不到是問題出在當事人未立即回覆,否則好歹有1個月年金可領。可是卻嚴重忽略了,政府推動國保就是要補公、勞、農保外的缺口,就算當事人未能回函,但權益保障豈可就此剝奪而不存,若繳了數十年保費,剛過65歲死亡就全數保費充公,這又和詐騙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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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那就算老年年金不到,用年過65歲就不能請領喪葬給付,也出現不合理且普遍人心難服。因為投保當事人都依法依約納保,很不幸方過65歲過世,若未寄回通知而領不到老年年金,那入土為安也是最後基本人性上尊重,媒體報導目前國保投保是用21103元計算,喪葬給付約10萬元,而目前生前契約就超出此數,北台灣比較知名塔位更是價昂,投保國保數十年後竟成路有凍死骨,還要親朋出資下葬,這簡直就是政府在砸國保招牌。而遺屬年金設計請領標準,有如把繼承人當成是乞丐,偏偏此刻政府還自誇國民所得要超韓、日,不知那全是對政府信任下的血汗累績,本來就該還給當事人或遺屬。

在這起現代官場現形中,國人看到的是冷血的國保制度和缺失,竟在上路多年後政府麻木又無知,而是透過民眾匿名貼文,才讓一些有共同經驗者也發表國保如錢坑慘痛經驗,此類官員早該糾彈了。其次就是從第一線到中央的公務員,在承辦此類案件,不可能不知不合理又侵害人民權益之處,但都少了熱腸去向上溝通或彈性處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自保便先想到自己,被揪出來還嘴硬稱此乃依法行政,不去反省是在惡法噬人,此點不改那行政革新永遠在原地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