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義、洪綾襄

為了因應政府可能調高遺贈稅率,部分上市公司大老闆已開始用贈與方式大搬錢,將股權轉由子女或基金會持有;近一年申讓1000張以上者總值已逾200億元。

蔡英文總統在去年競選時,放出她當選後可能調高遺贈稅率,作為長照政策財源的風聲後,高資產族就開始規畫因應的方式了;而股票是高資產族主要的財產之一,在低股價時代,股票資產最好的應變方式就是贈與出去。

股價偏低 贈與好時機

根據本刊統計,近一年來,上市公司以贈與名義,申報轉讓股票達1000張以上者(100萬股),總計高達58萬張,並依申報公告贈與期間的股價推算,總贈與價值約達212億元。

200多億元的贈與移轉股權價值,看起來好像不多,但這是因台股股價低迷的關係,實際上轉讓股權的數量相當驚人。例如,宏碁董事施振榮與夫人葉紫華在五月五日,一口氣申報贈與轉讓了9000張宏碁股票給八名孫子女;已在六月宣布退休的南紡董事長鄭高輝,也分別在去年十二月和今年四月合計申報贈與轉讓了一萬六千張統一股票給親屬;另外,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在今年三月,也申報贈與轉讓給兒子何奕達和孫子何安仁各一萬張永豐金控股票。

可見上市公司大老闆已開始趁遺贈稅率仍處於10%的低檔,和低股價的空檔,開始透過贈與把股權傳承給第二代甚至是第三代。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指出,依稅法規定,上市櫃公司股票有贈與時,是以贈與日的收盤價,作為贈與價值課稅。因此,當前台股行情低迷,股價偏低時,正是大股東贈與股票的最佳時機。

實際上,上市公司大老闆贈與股票共有五大類型,分別是:一、股票贈與卑親屬的兒子或孫子;二、夫妻相互贈與;三、贈與基金會;四、贈與另一家本國公司;五、外國人贈送F股給境外公司。

贈與股票有五大類型

其中,外國人送F股給境外公司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四月間,F︱鼎固的大股東張虔生申報贈與了十六萬八千張F︱鼎固的股票,給兩家境外公司;因張虔生已是取得新加坡籍的外國人,而使得這項贈與格外引人矚目。

張虔生是外國人且是國內電子大廠日月光的董事長,張虔生領取的日月光股利,只須扣繳20%的所得稅款(本國人股利最高稅率達45%);而張虔生領F︱鼎固的股利,因F股屬於外國公司,股利為境外所得,外國人領境外所得,台灣並無權課稅。

張虔生領F︱鼎固的股息不必在台灣繳所得稅,而張虔生贈送F︱鼎固的股票給他人,就屬於外國人贈與外國股票給他人,台灣一樣沒有課稅權利。據了解,外界對張虔生這項贈與舉動的目的並不清楚,但很清楚的事是,在台灣當外國人稅負的確輕非常多。

至於贈與股票給財團法人的基金會也有相當多優點,一方面這是在做善事,同時也有稅上的好處。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指出,依稅法規定,將股票贈給從事慈善的基金會,不必課贈與稅,而且捐贈的金額還可扣抵當年應納所得稅,但扣抵金額不得超過捐贈人當年所得20%。

例如,董事長郭台銘就在六月四日,申報贈與四萬五千張鴻海股票給永齡健康基金會;而英業達董事葉國一同樣在六月初,申報贈與各五千張英業達股票給兩家基金會。
對此,會計師業者指出,贈與股票給基金會,基金會拿到股票後,可以運用股票領取股利,並以所獲配的股利充實做各種事務的經費來源,讓基金會的公益活動能做得可長可久;另外一個好處,就是當基金會手中握有家族企業重要上市櫃公司股權時,基金會也可發揮作為控股公司的作用,穩住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

至於把股票贈與本國公司和夫妻相互贈與的贈與類型,也都有節稅的好處;其中,大股東將股票贈與本國公司法人,會有延遲繳稅的效果,因為把股票送給和自己有關係的本國公司持有,改由投資公司領股利卻可免稅,等將來分配股利再課稅。

例如,中保法人董事代表林孝信申報贈與一千張中保股票給建驊投資公司,依稅法規定,未來建驊投資公司領取中保公司的股利時,屬於法人的轉投資收益不必課所得稅,等到將來建驊投資公司分配股利給個人股東時,個人股東到那時才須申報繳納綜所稅。

夫妻間贈股 省綜所稅

至於夫妻相互贈與股票,想省的不是遺贈稅,而是可節省高收入夫妻個人綜所稅。夫妻互贈財產免課贈與稅,但所得稅法已經修改,允許夫妻名下各類所得,例如,薪資、股利、利息、租金等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再合併申報。所以若夫妻能適度分散部分所得給另一半,在分開計稅下,就能有效降低夫妻合併申報須用的綜所稅率。

例如,假設夫妻兩人只有股利所得,且集中在夫名下,一年可領1100萬元股利,按目前的稅率,夫妻合併申報須適用四五%的最高稅率;但若夫把部分股票送給妻,例如,贈與一半股票給妻,讓妻領半數股利,即夫妻各領550萬元股利,透過分開計稅的方式,就有可能把夫妻的淨所得降到1000萬元以下,這樣夫妻報稅適用的稅率就可降到40%(淨所得在440萬元到1000萬元,綜所稅率為40%),節稅效果相當明顯。

另外,在中央銀行不斷降低利率下,也會出現一種變相的贈與,即運用信託的方式,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他益信託,把股票的孳息(即股利)轉給妻子或子女來領。這種「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在承作時,財政部認為,孳息的部分就是一種贈與行為,必須課贈與課稅,但孳息的計算是以「本金減掉折現值等於孳息」的公式計算,由於折現的公式中,利率是放在分母,當利率很低時,計算出來的折現值就非常高,本金減掉折現值,計算出來的孳息就會偏低,要繳的贈與稅並不多。

這些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贈與行動,也已反映在稅收上,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五月,贈與稅的稅收高達70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52.4%;但高資產大戶贈與股票財產,雖使現在的贈與稅收大增,但也意味著未來遺贈稅率真的調高後,能收到的贈與稅收可能減少。新政府想透過調高遺贈稅率,來籌措長照財源的如意算盤不一定行得通。

本圖/文由「財訊」授權刊登,非經同意不得任意轉載。
原文出處:防遺贈稅率調高 大老闆忙搬錢 施振榮、何壽川、郭台銘、鄭高輝…

更多評論:草根影響力新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