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昱培
士林地檢署偵辦「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案時,意外查出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派出所葉姓所長涉洩露特定人個資、偵查情資予集團主謀,以此收受折合新台幣100萬元的泰達幣,涉案情節宛若上演「台版無間道」,引起輿論撻伐,本案突顯現行制度規管存有漏洞,亟待改善。
一、警察機關應落實考核監督:本案顯示警察機關內部的考核升遷制度未臻嚴謹。葉姓所長曾偷拿女友現金並盜刷信用卡,又曾犯下酒駕肇事,前開犯行均遭判刑確定,如此前科累累卻還能升上派出所主管,這難道不是遴選主管職務的標準有問題?警察是講究品德操守與紀律的單位,對於屬員應嚴加考核,尤其升遷遴選應採更嚴格的標準,以及更周延的程序。警察法第二條明確揭示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倘若警察自身都不正,甚至與犯罪份子合污,又如何衛法守序?
二、加強管制虛擬貨幣:本案詐騙集團主謀係以近年興起的虛擬貨幣「泰達幣」作為行賄手段,事實上,因虛擬貨幣具匿名性且移轉便利之特性,易受不肖份子利用來進行詐騙、行賄及洗錢等犯罪,故政府應即刻加強管制虛擬貨幣,儘速確立虛擬貨幣主管機關及訂定監管規範,以避免虛擬貨幣成為犯罪的溫床後,再難遏止或查獲不法金流。
圖片取自:(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
三、強化警政資訊系統使用管理稽核:警政知識聯網各項資訊系統具備戶役政、車籍、刑案紀錄等各種資料庫,且警察人員具有查詢各項資訊系統權限,致易滋生如本案般濫查個資洩露第三人之不法情事。
為杜絕此弊端,警察機關內部的政風與督察單位應不定期實施資訊使用管理稽核,經稽核發現有人員查詢筆數異常頻繁、查詢的對象與公務無關等不當情事,即要求當事人提出說明,必要時進行懲處,甚至移送法辦。另稽核結果應公佈周知受稽核單位人員,使渠等明白
資訊系統「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而心生警惕,不敢心存僥倖而誤蹈法網。
近年來,詐騙集團橫行,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如今更衍生出妨害自由、凌虐等複合性犯罪型態,導致被害人傷亡,本案突顯「警黑勾結」與科技的不當濫用助長詐騙犯罪的猖獗,有鑒於此,政府部門應立即著手補強現行的制度漏洞,防止台版無間道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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