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岫
新光人壽T17、T18土地,16日舉辦動土典禮,其意甚假,明眼人一看就知要掩飾其養地五年來,任其荒廢而不開發之缺失,以便以後與台北市政府或輝達公司簽署履約或解約時,有更多條件或利潤可爭取。
其實,新光人壽或金控公司,挾其金流之富,到處買地、養地,豢養幾年,等待房產高升時期,再賣地或建大樓,以謀巨利,可說已成房地產界之惡霸,看看今日信義區,新光百貨衍生多少大樓,轉進轉出的,可說大財閥,比辛苦賺錢,建立護國神山的台積電,更容易輕鬆累積財富。
其實,新光公司買地、養地之臭名,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我們知道,新竹市有一個古積叫新竹州圖書館,可是它卻不是一個圖書館,也是與新光有關。
原來,新竹州圖書館建於日據時期,是為了一九二三(大正十二)年,當時還是太子的昭和天皇裕仁要來台訪問,州政府爭取經費,將圖書館蓋得很講究又具特色。
光復後,新竹州圖書館改名為「新竹市立圖書館」,當時約有一萬四千冊圖書。但一九五一年,新竹市降編為縣轄市,故又改名為 「新竹縣圖書館」。問題出在一九八二年時,新竹市又升格為省轄市,新竹縣、新竹市要分家,在財產及辦公場所尚未分妥、交接之際,新竹縣政府在一九八四年突然將產權還在手中的 「新竹縣圖書館」標售。「新竹縣圖書館」就是被當時新光人壽以六千六百萬買下,連同附近十九筆土地,打算興建商業大樓。
圖片取自:(FB )
沒想到原先新竹縣政府函示為商業用地的圖書館,卻被後來的新竹市政府說是機關用地,加上一九九九年, 圖書館被指定為市定古蹟;這一來,新光人壽無法蓋商業大樓,就向新竹縣打官司,獲得求償一億四四八萬元之賠償,簡直是暴利,而新竹市民也失去一座圖書館,時間長達三十六年之久,這是雙方皆輸的情況,當時的行政疏失,有待追查。
後來,新竹市政府與新光人壽不斷協商,終獲得同意,由新竹市政府向文化部爭取補助三六八0萬元,並自籌一三一四萬元經費,將這座有歷史意涵的圖書館,按原有建築風貌及格局,於二0一八年復舊如新地整修,並以「新竹州圖書館」的原名,做為古蹟名稱,在二0二0年九月完工,十月一日,先配合台灣設計展對外開放。但該館產權還屬新光 ,只是古蹟不能蓋商業大樓而已。新光還在二0二三年 ,將引入星巴克咖啡入駐新竹州圖書館,已成咖啡店為主,文教展覽為副的館舍,新竹州圖書館更根本不是圖書館了。
新光已向原新竹縣求償近兩倍的暴利,為何不能讓圖書館產權回歸新竹市政府呢?可見其心之狡滑,要名又要利。
如今T17、T18土地之糾紛,北市府一定要慎重應對。甚至於期望以後政府如有空地,也要盡量避免與財多氣大的金控、人壽簽租用合約,以免自陷泥淖,難以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