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事發在兩年前,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前往某間牙醫診所求診,因在現場等候時間過長、耐不住性子,心生不滿。林男在診所櫃檯前突然暴怒,對當時值班的牙醫助理大聲恫嚇:「好家在今天心情好,不然你們就完了,你們就有得休診了」。 櫃檯附近的牙醫師與牙醫助理聽聞後心生畏懼,擔憂診所設施或自身安全遭受危害,隨即報警處理。之後地方法院認定林男觸犯《醫療法》中對於醫事人員以恐嚇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 3 月,得易科罰金。

醫療現場的暴力行為越來越受到重視,也越來越不被國民所接受。恐嚇罪大家有聽過,只是醫療法中的「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恐怕就較不被大眾所熟知。醫療法有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的執行,確保病人就醫安全。」同法亦有規定:「對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施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手段,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最重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十萬元罰金。」刑責並不輕。
lin0924

圖片取自:( 示意圖 123RF

本案的林姓男子,因為等候太久,一句「好家在今天心情好,不然你們就完了,你們就有得休診了」,可能只是口頭上發洩自己的怒氣,但是他沒想到的是,這句話在醫護人員心中已足使現場醫事人員合理聯想其可能採取暴力砸店或傷人手段,導致診所無法營業,在客觀上足以危害安全、主觀上也讓醫師與助理產生恐懼,結果就是讓自己吃上了官司與背負刑責。

醫療暴力零容忍,是近期越來越流行的一句話。

過去曾有病患前往牙醫診所求診,因診所預約已滿而拒絕其現場掛號,病患當場情緒失控,在櫃檯對醫師與護理人員大聲咆哮、辱罵,並嗆聲「要讓診所上新聞」、「出去給你們好看」,導致現場醫護人員心生畏懼並報警。

也有一名 7 旬老翁前往診所就診時,因不耐煩候診時間過長,在候診室與櫃檯前暴怒,對醫護人員飆罵五字經,更口出狂言威脅要「烙人開車來撞診所」,最後也同樣吃上官司,背上刑責。

許多民眾可能誤以為因為候診的不耐,在櫃檯「吵架」只要事後跟診所道歉賠錢即可撤告,但大家不知道的是這些在醫療法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一旦警方受理移送,檢方均會依法提起公訴。

此判決再次強調了司法對「醫療暴力零容忍」的界線,即使沒有實際肢體衝突,口頭恐嚇干擾看診秩序與醫事人員安危,同樣會留下刑法前科並面臨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