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大戶條款有道理嗎?
文/Pinpoint 博士
隨着年底地方九合一大選的逼近,有關證所稅的大戶條款(亦即投資人在每年進出股市金額超過十億元者,需加徵千分之一或核實課證所稅),近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蠢蠢欲動,部份執政黨立委也展開修法連署,其重點在於整個取消大戶條款或者是把大戶條款上限十億元提高至五十億。
平心而論,當初證所稅在修法過程中就充滿爭議,雖然支持者主張有所得就需課所得稅,但反對者則不斷強斷台灣的千分之三之證交稅已包括有證所稅的性質,否則台灣有何條件所課的證交稅比新加坡、香港等地都高。但不管如何最後總算通過一個有所謂大戶條款的修正版本。
誠然,在民主社會隨著時間經過,任何法案都有修正的空間,特別是在去年(102年)修法時的背景是尚不准當日沖銷,但目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為了刺激成交量幾已開放全面當日沖銷,如此十億元的屋頂理當有向上調整的空間,只不過如果在選舉前處理,由於正反兩面的意見皆有,因此一定會被批評為選舉操作而失去公平討論的機會。如再看看這幾天的成交量也有慢慢回溫的現象,畢竟內行人都知道真正決定台股成交量的因素在於外資的態度,因為它的存量佔台股35%,而每天成交量佔25%,九月份以來台股成交量不斷萎縮主因為美國QE即將退場,外資因預期美元升值升息而匯出,與大戶條款的關係並不大。
綜而言之,由於金管會開放當沖,大戶條款的十億天花板是有討論空間,原本可以理性討論的議題不管怎麼處理都會惹塵埃,只能說選前這個時機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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