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宋慶瑋
選舉本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機制,應透過政見、政策、能力與施政績效,讓選民判斷誰更適合承擔公共責任。然而,部分候選人不願提出具體政見,反而透過攻擊對手、散播謠言、操弄情緒、醜化人格等手段,企圖削弱競爭者的支持度。這種以抹黑取代論述、以仇恨取代理性的選舉方式,不僅傷害候選人,更可能撕裂社會、侵蝕民主。在一次次的負面選舉後,誰來撫平社會的傷口,且由紛說。
選舉的目的,是選出有能力、有擔當、願意為人民服務的人,但當候選人只想著有官做、政黨只想著有權掌、利益團體只想著有錢賺、特定人士只想著有特權享,選舉就容易從政策競爭變成利益爭奪。為了取得權力,不惜製造對立、煽動仇恨,最後犧牲的便不只是個別候選人的名譽,而是整個社會和諧的撕裂。常見的負面選舉手法,至少有以下10種:
1.抹黑造謠:散布對手貪污、收賄或涉及不法的指控,卻缺乏具體證據。
2斷章取義:截取對手的部分談話,刻意刪除前後文,扭曲原意。
3.人格羞辱:攻擊對手的外貌、年齡、家庭、學歷或私人生活,崩壞人設。
4.散播不實:利用社群媒體、匿名帳號或群組傳播未經查證的消息,誤導選民。
5.惡意剪輯:刻意剪接對手的語音或影像,製造失言、失態或立場矛盾的印象。
6.挖掘隱私:揭露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家庭糾紛、私人交往或生活,藉此打擊對手。
7.族群分化:以「賣台」、「反民主」等標籤醜化對手,製造身分對立。
8.操弄恐懼:誇大對手當選後會造成風險,宣稱國家必然崩潰、經濟必然垮台。
9.司法攻擊:將檢舉、調查或偵辦中的案件包裝成犯罪,混淆嫌疑與定罪的界線。
10.網軍攻擊:透過大量匿名帳號或特定群組貼文,攻擊對手,製造特定負面形象。
負面選舉所造成的傷害有三:1.如果候選人只會攻擊對手,卻說不清楚自己要做什麼、如何執行、經費從哪裡來,即使聲量再大,也不能證明自己具有治理能力。2.負面選舉不一定要證明自己有多好,只要不斷放大對手有多壞,就可能影響選民的判斷。3.政治人物刻意製造危機感,讓選民不再思考「誰的政策更好」,而只剩下「我最害怕誰當選」。此三大傷害就是撕裂社會的元凶。
圖片取自:( 示意圖 123RF)
政治仇恨不會因選舉結束而自動消失,親友可能因政治立場而爭執,網路社群可能因政黨認同而互相攻擊,原本可以理性討論的公共議題,也可能淪為嘲諷與敵視。最糟糕的是黨同伐異,當政黨忠誠凌駕事實、政治立場凌駕是非,支持者便對自己陣營的錯誤視而不見,對對手的缺失卻毫不寬容。政治人物為了勝選,鞏固支持製造對立,社會卻必須承受信任流失、關係破裂的代價。
選舉總有結束的一天,人民還得要共同生活,國家也仍須持續運作,政治人物在選戰中獲得掌聲與選票,但如果留下的是彼此猜忌、族群對立與社會撕裂,究竟由誰來撫平這些傷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