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育綺        

今年警察值勤殉職案例似乎變多,他們是否在職及勤務中死亡較好認定,「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有時涇渭分明,有時僅一線之隔,須就個案各別判定,因攸關倍數差額撫卹金,申請的極力爭取因公殉職,審核的怕違反規定觸法,被迫「狠心」從嚴認定,撫卹主管機關就會挨批缺乏人性沒良心,夾心三明治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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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 示意圖wikipedia

可以的話誰都不想當壞人,公門好修行寧當濫好人,筆者也覺得,反正錢是大家納稅出的,不是公務員或長官掏腰包,更不是執政黨黨產支付,別太苛刻,最近警察撫卹案,建議警政署及銓敘部不妨從寬認定,多給遺孀遺族不會怎樣,例如基隆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被男子開貨車衝撞身亡,還有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值勤遭毒駕猛撞不幸死亡,他倆不是自殺或演戲詐領撫恤金,模糊地帶模稜兩可,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解釋上見仁見智,依筆者見解,因公殉職大於因公死亡些些,警察危險辛勞,交通警察站車水馬龍路中央,指揮交通或處理車禍事故,暴露危險環境當然是冒險患難,即使穿著制服出門巡邏,成為歹徒靶標就是風險,街頭有兇殺鬥毆,民眾避之唯恐不及,他們必須踏上前處理,面對牛鬼蛇神須肉身擋刀槍,不相信者歡迎借一套警服,繞街一圈保證很沒安全感。

沒事誰會往兇案或火場衝,警察及消防隊員就是這種人,專往一般人的逆向跑,無怪乎筆者叔公告誡家父,除非會餓死或淪為乞丐,軍警兩種職業莫考慮。兩警殉職新聞熱度上,撫恤金媒體報導數字些許灌水,金額過於膨風,五分鐘熱度過,扣扣減減所剩無幾,長官聲稱的2300萬,真正領的時候恐怕少一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