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黃良慈
這幾天媒體盛傳立場助日的駐日代表謝長廷起心動念,想爭取出缺大法官提名,他本人並無否認意思,尚加油添醋放味素追認其事,臉書貼文端出他留學日本京都,大學念法哲學,法律實務經驗豊富,擔任釋憲大法官不能說沒資格。跳槽構想似乎「陷入長思」,謝長廷說的跟筆者想的巧合雷同,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懷孕相親是為肚裡胎兒找爹,謝長廷駐日兼找大法官頭路,是騎赤兔馬找神駒,趕在捲鋪蓋走路前急換跑道,不能不讚佩先見之明,2024政黨輪替機率不低,就算蔡英文總統耐心讓他同退場,了不起也只剩一年多職務可混,駐日代表特命,隨政黨進退,大法官有任期四年或八年保障,同樣特任政務官層級,當然不吃虧為原則,失政權的失業危機感油然而生,政治嗅覺敏感不差,未雨綢繆歸國謀職,不惜毛遂自薦惹笑柄,大珠小珠落玉盤,大號小號落馬桶,大綠小綠落憲法法庭,反正大法官神聖性蒙塵七年矣,像高端疫苗成笑話代名詞了!
圖片取自:(FB 謝長廷)
撇開謝長廷搶灘大法官職位個性及黨性可議性,姑從法律觀點審查其資格適合與否,依司法院組織法就大法官遴選應具資格,係採明確明文規定,該法第四條稱大法官應具資格有六,曾任實任法官或檢察官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者、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大學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且有專門著作者、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各領域人數不得超過總額三分之一,認定以提名為基準日。
法官、檢察官及大學法學教授,謝長廷與之風馬牛不相干,國際法庭法官更門都沒有,執行律師業務應該不到二十五年,因為忙於政壇打滾,故勉強沾邊僅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一項,這資格抽象本放水條款,謝長廷臉書分享相關證書照片,並好漢提當年勇敘述年輕曾考上司法官第十期,但放棄受訓。形式資格馬馬虎虎權且放他行吧,但組織法第五條第一項明訂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這點若說黨性堅強的謝長廷能劃清界線,無異閻羅王與地府脫離陰間關係,監察院陳菊是不可能的前車之鑑「活生生血淋淋」教訓!
話說80歲白人富老頭娶20歲金髮嫩嬌妻,連生兩胎接生護士誇他老當益壯,他自豪天天「引擎」維持運轉狀態,隨時暖機,第三胎時護士勸他引擎機油該換了,太髒太污濁生出黑膚色嬰兒。謝長廷法學專業荒廢太久,火星塞積碳無法起動點火,該開進修車廠換機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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