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蔡孟峰
為了打擊假新聞,2018年行政院大動作通過七項法案的修法,每一項法案都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最重可處以無期徒刑,也通令全國公務部門在官網上設置即時澄清新聞專區,但眼下最受矚目的柯文哲與京華城案鬧得沸沸揚揚,假新聞滿天飛也不見有任何司法部門出面澄清,猶如有意放任一般。
當年行政院為了防堵散播假新聞造成社會各種領域的危害,跨部會通過修正六項法案,時空背景正值選舉期間,政壇上充斥假新聞得攻擊事件,進而衍伸出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亂傳假新聞最嚴重可能被罰100萬罰金或無期徒刑。
另外媒體是假新聞最主要的散播管道,廣播電視法也修法,要求廣播電視新聞業者必須建立「自律規範機制」,如果未經事實查核就散布不實訊息,最高也可罰200萬罰鍰。行政院也指示各部會所列管法律,隨時注意新型的假新聞散播手段,以決定是否納入修法規範,在所有公務部門的官網上,從那時開始都開闢澄清新聞專區,一發現假新聞立即發布澄清內容。民間也出現事實查核中心,也有媒體新創謠言終結站之類。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國際間最受矚目的是2016年美國大選期間「通俄門」事件,當年美國總統川普則直接以製造假新聞來稱呼對他進行負面報導的媒體,所以假新聞一詞幾乎都是在選舉期間才會被廣泛拿出來使用,而國內執政當局設置即時澄清新聞專區,也都是為公務部門本身被攻擊時才做澄清。
就如同目前政壇上最受矚目的柯文哲與京華城等案,自台北地檢署審理以來,以及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之後,假新聞每天都在各種管道上流傳,幾乎一面倒指向其中確實有不法,一般庶民百姓根本無法分辨新聞內容真或假,但是承審法院和地檢署則以偵查不公開為擋箭牌並不做澄清,任輿論散播及發酵,北院官網上即時澄清新聞專區,最後更新也停留在去年11月。
假新聞不是選舉時才有,在各種傳統媒體,社群平台或網路上都會出現這類沒有任何依據的新聞內容,執政者打擊假新聞是為了民眾不被誤導,而不是為了打擊異己,司法案件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做澄清無可厚非,卻仍有更多打著獨家新聞、似真似假的新聞充斥,不澄清就變成有意放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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