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一個人被國會退件,照理說應該回去補件、換件,至少也該把件攤開來讓人民看清楚;可是徐錫祥檢察總長人事案被立法院否決後,竟然轉個彎,又以「代理」身分坐進最高檢察署。這種劇情若發生在公司,叫人事奇觀;若發生在宮廷,叫密道通行;若發生在民主國家,那就令人忍不住想問:我們到底是在行使同意權,還是在陪行政權玩角色扮演?
法院組織法明明把話講得不算含蓄: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這幾個字雖短,分量卻重,因為檢察總長不是茶水間組長,不是便當訂購負責人,而是統率檢察體系的重要職位。人民把刑事司法的刀交給國家,國家就不能把刀柄悄悄塞進政治袖口裡。立法院同意權的存在,就是要告訴總統:你可以提名,但不能獨占;你可以推薦,但不能包辦。
如今妙了。國會投票說不同意,行政權卻像聽見隔壁鄰居咳嗽,點點頭,轉身說:「那就代理吧。」這一招真是高明,高明到讓制度感到寒冷。原來「不通過」不是不通過,而是換一張椅子;原來「同意權」不是同意權,而是給國會一個表演民主的舞臺,等燈光一暗,正戲仍由總統府後台上演。人民看了,難免懷疑那張票是投給民主的,還是投給布景師的。
圖片取自:(示意圖wikipedia )
更荒謬的是,代理二字本來是補漏洞,如今卻像被拿來鑽漏洞。代理制度的本意,是避免機關停擺,不是讓遭否決的人從正門被請出去,又從後門穿拖鞋進來。若這樣也行,以後任何需要國會同意的人事案,都可以先提名、被否決、再代理;久而久之,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就像餐廳門口的「請勿吸菸」告示,字很端正,煙照樣飄。這不是憲政運作,這是制度被拿來練魔術,而且魔術師還嫌觀眾掌聲不夠大。
司改會批評此舉等同架空國會同意權,並指出適法性有高度疑慮,這並不是雞蛋裡挑骨頭,而是在骨頭裡挑出一整隻恐龍。檢察總長最需要的是公信力,而公信力不是由總統一句「我指定」就會從天而降。司法獨立也不是掛在牆上的匾額,供大家初一十五上香;它需要程序、界線、節制,尤其需要權力者在被拒絕時懂得停手。民主最困難之處,不在贏的時候會不會高喊人民作主,而在輸的時候願不願意尊重規則。
支持在野黨嚴格監督,不是因為在野黨天生長翅膀,執政黨天生有尾巴;政治人物都一樣,給他們太多權力,他們就會把憲法讀成自己的使用說明書。今天問題的核心不在徐錫祥個人能力如何,而在制度能否承受這種繞道而行。若國會不同意可以被代理消化,那麼明天預算監督、後天人事審查、大後天所有制衡,都可能被包裝成「為維持業務需要」。最危險的權力,往往不是大喊我要專制,而是溫柔地說:我只是暫時代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