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建宏
司法本該是摘奸發伏給予國人公平的制度,但今年卻是一個讓司法蒙塵的一年,最近北檢因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就以所謂有勾串逃亡之虞搞了個當庭逮捕,而就事論事來說刑事訴訟法第100-3條來論本來就不能夜間偵訊除非如第一款規定受詢問人同意,而此案的當事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已明確意思敘明拒絕,而離譜的地方來了,北檢真的深得揣摩上意的真傳,直接來了個所謂「有勾串逃亡之虞搞了個當庭逮捕」當理由,問題在於這樣做已經牴觸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的無罪推定原則,被告還沒偵訊就先大陣仗得先射箭就畫靶構陷人入罪,司法變成權貴打擊政敵的玩物,司法改革一朝破功,連演都懶得演了。
要論此案請先拿掉政治立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是否有罪日後審理會見真章,但拿掉民眾黨主席這頭銜,他不過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一部分,跟你我一樣必須受到司法的制約及權利的保障,但北檢的操作真的是把司法當玩具一樣,想怎麼玩就怎麼玩,被告的合法權利何在,本身在刑事訴訟法中就有明文規定第154條的無罪推定原則,第100-3條可拒絕夜間偵訊,第95-2條可行使緘默權,如果北檢真的信心滿滿被告一定有罪,大可以再擇日偵訊,況且以本案被告的身分想潛逃也難,所謂「有勾串逃亡之虞」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你可以不喜歡民眾黨,甚至可以唾罵柯文哲,但不要因為政治正確去對司法的蒙塵視而不見,這一年執政的民進黨把司法當成東廠一般的鷹犬,剷除異己株連政敵,甚至合法的掩護自己嫡系的貪腐,然後民進黨繼續夸夸其談的大言不慚司法改革?這本身就是一則滑稽的笑料,司法本該中立,這些寒窗苦讀進入司法系統的司法官更應該有節操風骨,但從這一陣子諸多離譜的判決還有明顯的政治操作,司法到底還是我們認識的司法嗎?不禁讓人想到唐代來俊臣和黨羽朱南山、萬國俊等撰《羅織經》用來剷除異己的惡行,究竟司法系統還有多少如來俊臣一般玩弄法律揣摩上意剷除異己的酷吏?想來是一件細思極恐的事,奉勸這些自甘墮落當鷹犬的法匠,天理昭昭報應不爽,惡跡斑斑必將銘刻在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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