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琪拉編譯
罪惡感在父母與孩子的關係中是很複雜的。我們覺得罪惡,孩子覺得罪惡,我們的罪惡讓他們也覺得罪惡,反之亦然。但研究發現,某些罪惡感對於孩子的發展是健康的。
多倫多大學的心理學教授馬諦研究發現,罪惡感的情緒跟同理心類似。道德上的罪惡是健康的,讓孩子避免攻擊性、反社會性的行為。像是如果一個孩子打了另一個孩子,他對另個孩子感到同理心,自己感到罪惡,因為這違反他的道德定律。這兩者情緒可能獨立,也可能一起運用。
孩子要等到六歲後才有足夠的能力同理他人的經驗,自己也才能經歷更複雜的情緒。到那時,孩子才對自己的侵犯行為感到罪惡,這讓他們善待他人,這對孩子的社會化很有幫助。
對此教養原則,我們的祖父母那輩的人恐怕比較沒有疑慮,他們對於讓孩子感到愧疚比較沒顧慮,他們也會在責備孩子說:[你應該要對你自己感到羞愧!]
兩者的差別在於,罪惡感是內在的情緒,因為自己做錯事而感到難過。羞愧是外在的,在接受別人指責前你的感覺,但兩者的差別還是十分微妙。
紐約大學小孩精神發展協會的主席海倫也說,罪惡感讓孩子瞭解其他人也有情緒,其他人也有他們的意見。缺乏罪惡感的孩子,也缺少對人憐憫與同理的機會。罪惡感的出現是孩子正常的發展跡象,我們不希望孩子長大後沒有它,但也不希望孩子太常指責自己,或把超過自己能力的重擔壓在身上。
所以父母該怎麼培養孩子的道德觀,卻不要給孩子太大壓力呢?罪惡感應該是正面的戴有能力的適當感覺,一個實際的決策,讓孩子有能力把事情做得不一樣。因此,父母應該專注在孩子個別不妥的行動,而非孩子的品格,這告訴孩子[你做錯了,但你有能力選擇做對的決定。]
馬諦醫師也建議要對孩子錯誤的行為造成的影響清楚的解釋,告訴他們:[你弟弟哭了,因為你把他的玩具弄壞。]另外,馬諦特別提醒做父母的,當吵架時,要跟孩子說:[我們吵架不是因為你的行為。]不然,孩子可能會持續憂慮,而且可能會造成他們一輩子的焦慮與憂鬱。
小孩應該要有能力瞭解什麼是自己的責任,而什麼不是,反則將造成精神上的傷害。有些孩子,包括成人,很容易對自己感到自責,父母與老師應該小心自己在責備孩子時的用語,應該讓孩子知道下次自己有能力可以做對的決定,而非讓孩子無能為力,否則會加強孩子對自己的負面否定想法。
當孩子做了某事傷了其他人時,父母與老師的重點應該放在他們的行為,而非讓他們感到羞愧。讓他們有能力彌補自己的錯誤行為,誠實地面對,而不要讓他們轉身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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