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當摔角好手歐頓(Randy Orton)、Netflix的羅曼史影集[柏捷頓家族:名門韻事]、TikTok上的刺青藝術家、IG、NFT以及安迪沃荷的[王子]創作都出現在法律教科書上的時候,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美國最高法院越來越多類似的案件,都與新媒體的崛起與興盛有關,有越來越多新媒體上的創作,都涉及了智慧財產權、著作權以及公平交易的問題。過去幾十年來,當談到[抄襲],我們想到的是[你偷了我的作品],但當藝術出現的媒介與形式越來越多的時候,法院要面對的,不僅是創作者之間的權益,還有粉絲以重新詮釋者之間的智慧財產權。
三星期前,伊利諾州的聯邦法院的陪審團作出判決,判決刺青藝術家亞歷山大(Catherine Alexander)的作品被一款電動遊戲給抄襲了。這款電動遊戲出現了她的客戶歐頓這個角色,但歐頓手上的刺青卻是她的作品。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最後她贏得了勝訴,但只有得到美金3750元的罰金,原因是她作品的著作權僅管被侵害,但並沒有影響遊戲的獲利數額。不過,這卻是一個有趣而且會影響未來判決的先例。
在過去,許多創作者都是專家,客戶則是個人,法律爭議很直接。但是現在不然,許多作品都被各式各樣的人給重製、重新製作、重新包裝、重新給予新意。現在,許多藝術家的作品都不是來自生產者,消費者與生產者的界線也越來越複雜。
在NFT領域,侵權的行為更為普遍。一個15歲的小孩都可以不需要太多力氣,就仿造你的作品,並且在網路上面全球傳播。加上NFT出現,讓越來越多人就可以隨意在網路上仿冒別人的作品,然後再假裝是自己的作品,販售出去。奢侈品品牌Hermes就曾控告洛杉磯的一名藝術家,因為他販售的NFT作品描繪著Hermes的柏金包被假皮草包裹著。Hermes認為這個作品侵害了他們的商標權,並且毀損公司的名譽。不過也有法律專家認為,這個藝術家的作品只是單純表達消費者主義與藝術價值之間的關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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