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蔡孟峰
自從有了網紅、部落客,從網路上捧紅了不少店家,但也因為人人都可以自詡為自媒體,可以在網路上留言批評,也因此有店家受到負評,最近兩岸都發生了因網紅、部落客而起的事件,大陸四川一名攤主甚至因為遭到網路暴力跳河輕生,也衍生出於「法」是否有據的問題。
台灣發生部落客向店家疑似「強迫中獎」的事件,一名烘焙坊業者爆出,有一名自詡是美食家及美食部落客,未與他事先聯繫及獲得同意,就擅自安排要到店拍攝,並開價收費6800元,業者表示根本就沒有邀約部落客拍攝,部落客則改口說想問問有沒有想合作,消息曝光後立刻掀起熱議,沒想到還引發其他業者表示也曾遇過類似被「突襲」的情況,還有人形容根本是「搶劫」。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而在大陸四川,一名擺攤賣炸物的女攤主,因為一名女客博主不滿菜品贈送的份量,在多個網路平台發布負評,隨後相關評論區出現大量針對攤主的負面評價,在網路上遭到公審,形同網路暴力,事件在網路上發酵,最後女攤主跳河輕生,警方眼見事態擴大也介入調查,女客博主輕描淡寫表示,網路文章僅是消費體驗,對於發生悲劇毫無悔意。
目前網路上類似的網紅、部落客不知凡幾,也幾乎取代了傳統媒體的美食版記者,就連公部門公告的招標案上,有關行銷宣傳的規格,還要求必須邀請多少網紅、部落客拍攝撰文上傳,得標廠商只得找網紅、部落客議價付費,網紅、部落客可能另一邊再向店家索費,即使點閱率不符標規要求,只要在平台上以些許廣告預算購買,就能向公部門結案交差,但實際效果則是見仁見智。
同時網紅、部落客向店家「突襲」並索取費用的行為,更是走在法律邊緣,很難界定是否構成恐嚇取財罪嫌,對於在網路人人都可以是自媒體,依個人喜惡發表好評或負評,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也掀起討論,大陸四川的案件也引起法界討論,負評與輕生是否存在直接關係,若依刑事的誹謗和公然侮辱,可能還有待舉證。
網紅、部落客的自媒體生態已經形成一股趨勢,是否適用對傳統媒體的約束,法律見解上仍然還沒有完整解釋可以釋疑,也可能縱容歪風四起,立法諸公應盡速討論網路專法,制衡網路的扭曲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