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執政下的司法怪誕毫無章法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蓬仁
司法沒創意又導演宜蘭林姿妙翻版? 顏寬恒上次中二區立委補選涉沙鹿豪宅違建「古早案」, 因他不死心再登記立委初選,無巧不巧又遭檢警兵分多路搜索, 還以竊佔、偽造文書案由責令罕見鉅額保金, 動員偵辦規格不遜於白曉燕綁票案,顏寬恒身價因參選水漲船高, 把台南賄選貪污硬比下去,顏家該笑該哭?千萬重保之罪,檢察官「 一諾千金」私下定奪,跳過法院裁定,法界質疑充滿政治意味, 認為保金少個零也不為過,確實對照類似案少兩個零也貴了點些, 只能說違建匹夫無罪,參選懷璧其罪, 與顏寬恒同選區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暗爽得內傷」表示, 尊重調查,司法幫其清理強棒門戶,當然五體投地尊重「友善司法」 。
日前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司法信心年度民意調查」記者會, 指出近5成民眾不滿蔡總統上任後所謂之司法改革, 僅略逾3成民眾覺得司法尚公。 司法院不以為然認係將判決不符兩造期待歸因法官亂判, 進而誣指司法不公。筆者認為無風不起浪,綠執政行政司法一條鞭, 法檢爪牙江湖混久膽子混小,自作賤而後人賤之, 多少恐龍法官就生產多少冤獄黑心品, 多少冤獄就惹來幾隻恐龍法官之譏,喪屍病毒讓街道廢墟冷清, 司法東廠為虎作倀,鏟除異己讓忠良門戶深鎖,搞不成熟司改「 欺敵」動作,光看司法喬家大院大檔頭及最高審二檔頭何方神聖, 便曉底下徒子徒孫專業素養了!
國民黨黨產取得要說完全合法合情合理,想必陳義過高, 要一竿子打翻全盤認定不當,鬼神也咸不信, 可是法治國的政府竟扮強梁,且當上癮做慣了, 司法還戴白手套提錢袋幫裝贓款才荒唐!打官司塞狗洞〈行賄〉 習以為常,皇后貞操變夜度娘〈娼妓〉見怪不怪, 瞧瞧高院法官當庭議價收賄養小三,猶且妻妾成群嘆負擔沉重呢! 翁茂鍾名牌襯衫集體行賄,多少最高審捲入遭職務法庭議決撤職, 沸沸揚揚喧騰一時,司法風紀蒙羞可謂屢見不鮮, 判決書連被告年齡都算錯20歲,也能複製不相干甲案貼乙案交差, 張冠李戴牛頭不對馬嘴,女法官當庭打手機請示老公怎麼判, 諸如此類活生生在司法侏羅紀公園上演, 裁判品質粗糙如豆腐渣工程,禁不起民間司改團體檢驗, 訴訟誠屬有勝有敗,難皆大歡喜,然而提升司法信賴與官司輸贏間, 未必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漁夫與獵人可透過以貨易貨交流, 或經由販夫搬有運無,「山海產」何愁不聚會市集。
法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事由根本司法諺語與囈語, 法官法律涵攝錯誤應受個案評鑑個人百分百贊同, 因為深受法官蓄意違法見解之害訴訟人,絕不在少, 更慘是沒開封府現代包青天申冤,監察院、司法院、 判決法院都千篇一律「審判獨立歉難處理」八股哄人。故意與過失、 搶奪與強盜,法官心證或許不容動搖,然若傷害卻認定殺人, 明顯違情誖理有所本,仍須接受挑戰,判決見解固屬審判官權限, 但訴訟法規定自由心證不得濫用,不能違反日常經驗法則, 例如不能認定刀槍殺不了人、不能發明 1+1= 3,這是事實常理或千古定律,刑法有死刑, 法官不許標新立異判斬首或絞刑,法治國不是天龍國, 不得逾越法定範疇, 阿扁貪瀆案拿訴訟經濟或避免裁判歧異理由違背法官恆定原則, 便宜行事不諱言屬之。法曹素養若糟到極致,見微知著, 司法迂腐沈痾與信任感低落每況愈下,其來有自,堪慮也! 大刀闊斧改革刻不容緩, 快打部隊的監察權不應袖手旁觀或揀佛燒香。
2018年執政黨當真敗的一塌「糊塗」, 因為據蔡總統認知是改革方向正確,她沒做錯事, 只是人民腳步跟不上, 猶記得她一就任便煞有其事召開司改國是會議, 大張旗鼓六次籌委會、五個組別、四十場分組, 但歷時十個多月的司法改革會議,敲鑼打鼓大拜拜,然後呢? 大法官依然老頑固〈前瞻建設案〉,小法官依舊恐龍脫離民意〈 虐童案〉,檢察官照樣恣意濫訴〈馬前總統洩密案〉。
圖片取自:(FB 蔡英文 Tsai Ing-wen)
笑話說法官女友驚叫有二隻蚊子,法官隨手拍死一隻吸滿血肥蚊, 放走瘦蚊,女友不解為何縱蚊歸山,法官匠氣十足稱「 證據不足當庭釋放」,法曹斷訟跟警察盤查, 都會隨心所欲以貌論罪,法院重地奉勸「生人止步」! 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節致詞用「命懸一線」憂心司法七成不信任, 夫人必先自侮而後人侮之,釋憲聲請, 敏感案子大法官總絞盡腦汁刁難迴避,對一般小民小案漠視, 績效不佳婦孺皆知,有知名律師投書道盡無奈, 過去等釋憲長龍總維持百餘件,短者躺六年,長者長眠不醒, 仰賴訴訟救濟早就死的死、逃的逃了!法官法修正議題曾夯一時, 本文僅舉民刑事案例各一,探討今日司法為何這般「顧人怨」:
一、台南湯姆熊、小燈泡、龔重安校園等殘殺幼童案, 割喉甚至斬首,光天化日肆無忌憚,犯後除裝瘋賣傻,毫無悔意, 卻沒一件死刑,天下皆曰當誅,人人咸認該償命,唯獨法官認定「 尚有教化可能」該縱,反正輿情公論非死不可的,審判官獨排眾議「 你們想太多了」!殺人魔嗆殺一、二個不會死刑,審判官說「 恭喜你猜對了」!不是有懲戒法官上廣播電台吹噓「 判決敢抗拒輿論是勇敢」嗎?法官們的道德勇氣思維未免另類, 那根本叫白目好不好!
二、「內舉不避嫌」的彰化地院親歷案件, 簡易庭候補法官明知不同案情,判決文執意一字不差抄高院見解, 上審「勞保再投勞保」稱年資延續無損失,當然沒問題,這審「 勞保再投公保」年資中斷有損失,見解兜不攏竟掰稱「 公保與勞保年資可併計」,但查條例及勞委會〈勞動部〉 函釋皆明示「兩者不得併計」,法官還法條引用錯誤才遜, 披法袍專業竟如此粗糙,不過法規後來確也修訂可併計, 所以該未卜先知厲害的「算命法官」是用「未有法」及「未來法」 作心證,司法院居然認瑕不掩瑜,予以書類審查通過升格試署法官。
上訴合議庭的受命法官更鮮,同意原告稱「再參加『各該』保險」 是指「再參加『各種』保險」與「再參加『該勞公保兩種』保險」 之意,各該是各種或該二種意思嗎?國學常識簡直不如小學生, 而本案系爭所在為「有損失就不必返還補償」, 判決認定被告受損失之主張固然有據,但需先還錢再另訴求償, 欲叫兩造陷入訴訟輪迴永不超生般,逕判免還補償不就得了嗎? 法官邏輯就像認同殺人係正當防衛,但仍要判死刑, 等槍斃再去申請冤獄賠償或向閻王申訴,見解著實有夠異類的! 司法院似乎頗欣賞不按牌理風格,連續調升他庭長及高院。
再審法官也高明不到那兒,「顯無再審理由」顧名思義乃顯而易見, 三名天賦異稟法官足足審查一年數月且通知對造答辯表示受理, 忽地恍然大悟的「不經言詞辯論駁回之」,反應未免遲鈍又奇妙! 仔細思量,上從司法院下至各級法院,「一條龍」 缺乏信譽的烏龍經營模式,民眾怎可能對司法的信賴好轉,故何致「 命懸一線」,司法院長想必心知肚明, 審判獨立不受干預保護傘過度膨脹,外部監督機制太弱, 以致司法趨炎附勢當權獨霸濫權, 忘了審判不受干涉須建立依據法律的鋼鐵原則上。
話說法官怒斥被告:「我擔任這法院法官已先後見過你七次, 可知廉恥?」被告反駁:「你升不了官關我屁事!」 叮叮咚咚司法改革連皮毛也沒改,甭說皮內組織,司法變本加厲, 污垢越積越厚倒是真的,蜜蜂從事的事業與台糖公司關係企業, 法官恐龍判決與冤獄賠償也互相聯鎖, 所以糖尿病患者不宜到台糖上班,高血壓患者不能住鹽水,沒「 關係」的人上法院就難擔保全身而退沒關係,綜觀烏龍案例, 司法包庇護短司空見慣,若個案明顯謬誤的法律見解和涵攝適用, 猶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審、檢、辯、 學者暨社會大眾認妥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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