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孫榮富
總統賴清德近日公開承諾:絕不會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因為和平要靠實力才能確保,不是單憑一紙協議就能達成。難道,是靠台獨工作者賴清德一張嘴,就可以確保兩岸的和平?簽不簽《兩岸和平協議》是由賴清德說了算?
民進黨的黨綱清楚寫著:台灣的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在當前兩岸關係如此緊張、台灣經濟發展低迷的情況下,要不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竟然沒有經過立法院也不考量台灣2300萬人的生命財產,就由台獨工作者賴清德一人就專斷地否決了台灣2300萬人的前途與兩岸關係的未來。這不是獨裁?什麼才是獨裁?
台獨工作者賴清德主張:《兩岸和平協議》是「國內法」,簽了就會讓台灣失去主權,讓兩岸關係變成國內問題。這是完全錯誤的認知作戰,國際私法是國內法的分支,很多人反對簽署和平協議的理由之一,就是認為:《兩岸和平協議》的屬性是國際私法或國內法,這樣的講法是非常的惡毒與無知!
圖片取自:(FB 賴清德)
事實上,《兩岸和平協議》是一種「準國際法」,就是規範一家人中所有的家中成員,且台灣未來可以自由參與對外活動、組織、行動的法律關係,也就是:所謂《兩岸和平協議》是一個母集合的概念。台北與北京在馬政府時代已經簽署的23項協議,就是《兩岸和平協議》下的子集合,為了兩岸關係的穩定與台灣經濟的發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不僅非常的重要也很有必要。
台灣不等於台獨,台灣民眾不等於台獨工作者。兩岸關係,絕對不是台獨工作者賴清德主張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是違憲!這是中華民國的災難!這是台灣人民的不幸!
只要兩岸能夠秉持「憲法一中」,不僅可以滿足台灣國際空間參與的需要,也能避免對岸擔憂的「一中一台」、「兩個中國」的問題。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之後,更可以維護與持續「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彼此之間的和平發展關係。
綜言之,《兩岸和平協議》作為一份針對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而且具有憲法性規範的正式文件,應該由兩岸的官方代表進行簽署,2300萬台灣人的前途與兩岸的未來,要北京與台北進行和平對等協商。簽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絕對不是少數台獨權貴份子「賴清德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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