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Zera

什麼叫做第四審?聽起來冷僻艱澀,顯然不似一般民眾茶餘飯後人人可以參與聊天的八卦新聞那樣輕鬆詼諧,當然無法引起全民關注,但是卻是一個關乎民眾權益的重大司法問題。簡言之,官司在三審定讞之後,覺得審判過程和結果沒有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民眾過去只能到監察院去陳情,但是幾乎不會改變結果,有了第四審,在三審定讞之後多一道自立救濟的管道,這樣制度的變革會是福音或是災難,實在福禍難料。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在進當中,忽然拋出震撼彈,要將台灣過去行之有年的三審制改成第四審,讓大法官的職責從過去抽象的解釋憲法,進入參與具體的個案裁判,等於大法官擴權,到底這樣的變革有沒有違背憲法的規定,讓大法官有實質審判的權力有沒有扞格其釋憲權,有沒有球員兼裁判的遊戲規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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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主導司法改革,一再言明要將司法回歸屬於人民的司法,回應這些年社會凡事都很民粹的氛圍,例如洪仲丘案件促使立法院火速修法,讓軍事審判回歸一般的司法審判,如今也帶來很多軍中管教的後遺症。第四審讓人民在三審定讞的案子多一個救濟的管道,表面上好像多一層人權的保障,但是會不會治絲益棼?一旦打開這樣的閘門,所有敗訴的一方都可以要求大法官釋憲,透過大法官有實質審判的機會來扭轉敗訴的官司,目前大法官的人力配置能否承受這樣大量暴增的案件負荷?另外大法官的學經歷各有所長,雖然名為大法官,但是未必有擔任法官的學養,大法官有的是律師或是法學教授的學者背景出身,他們熟悉憲法,若是要他們擔任法官的仲裁審判角色,恐怕不是每個大法官都適才適所。

另一個最讓人憂心的莫過於政治力的干預介入,過去社會對於大法官的角色認知,認為大法官作為憲法的守門人,除了道德操守應該沒有瑕疵是基本條件,更重要的是還要具備高度的法學素養,同時應該去政治化,政治傾向太藍、太綠的人都不適任。但是現在整個情勢丕變,大法官變成總統政治任命,幾個月前的7位大法官提名人到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質詢的時候,對於國家認同的議題,有幾位毫不避諱地表明深綠的政治傾向。所以在完全執政之後,立法行政一把抓,提名政治立場相近的大法官來確保政策的一致性,講司法獨立就是空談了,如今再加上大法官若要介入第四審的實質審判,政治力的介入,司法完全無法維持其公正性。

再看到準監察委員提名人陳師孟,近日說要替陳水扁和郭瑤琪官司平反,要用除垢法掃除司法界黨國餘緒毒化的法官,如此帶著意識形態針對性的談話,由監委所發動的平反,他說要用監察權來制衡司法權,但是最後他可能還會結合大法官的第四審,恐怕台灣的司法會有很多政治力干預出現大逆轉的審判,這會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結果嗎?司法改革對台灣可能是噩夢一場,因為司法改革的結果將使得公平正義遠離這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