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諍諍
在野黨立委聲請釋憲的請求被駁回,大法官所持的法律見解荒謬,模式很像政客惡鬥的手法,法律條文任憑蹂躪曲解,只為了吻合特定政黨的利益,從此大法官失去人民的尊敬,發現原來大法官不過爾爾,替政客效命服務和政客並無二致。38名在野黨的立委聲請釋憲,被大法官駁回的事情,或許對一般的民眾感覺陌生、遙遠,但實則是一件極其嚴肅、非同小可的大事。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法律的規範不能彰顯公平正義的價值,司法不再被人民信任,位高權重的大法官職司憲法的解釋,也讓人失望,司法還有什麼可以期待?
首先要說大法官產生的方式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必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回顧蔡英文提名的7位大法官,完全背離超然、獨立、公正的準則,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多位大法官都是毫不避諱地表明獨派鮮明的政治立場,不認同中華民國,但是卻在中華民國的憲法之下又擁有絕對的權柄來解釋憲法,這不是存在扞格矛盾嗎?當大法官效忠的是政黨的利益,不是秉持專業良知來詮釋憲法,只是更加撕裂族群,讓意識形態的鴻溝永遠無法跨越弭平。
為什麼在野黨立委要聲請釋憲?去年前瞻預算8000億的天文數字,在野黨質疑國家財政赤字嚴重,砍軍公教的年金,同時卻又浮濫的編列預算綁樁蓋軌道等非前瞻性預算。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剝奪在野黨監督的天職,甚至立委的討論、表決的權利,很粗暴急躁的未經詢答、協商就逕付表決送出委員會,以多數暴力強行通過,還自創「一事不二議」,曲解法令,替自己的違法違憲找下台階。對於執政黨的違法濫權,38名在野的立委針對前瞻預算案,聲請向大法官釋憲,但是大法官卻以高金素梅委員當時不在場為由駁回,高金素梅抨擊大法官,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因為她認為前瞻預算違法,因此不出席表決是一種強烈的抗議,以此當駁回的理由,順勢剝奪在野立委的聲請釋憲的權利,大法官真的讓人不齒。
圖片取自:吳威志的法政世界 FB
法學素養專精的大法官比市井小民更知道前瞻預算通過的諸多爭議,在議事過程當中的太多的違法違憲,立法院長蘇嘉全自己矮化成為民進黨黨工,用「一事不二議」當藉口,不處理、不討論在野黨提出的預算刪減案,甚至將主決議擅自改成建請案。大法官難道是不敢面對釋憲案要實質的審查,所以就用這樣技術性的雞蛋挑骨頭,把案子做掉嗎?法律規定的是三分之一的立法委員即可聲請釋憲,但是大法官自行擴大解釋為立法委員必須在場才可聲請釋憲,還說參與表決投票才是行使職權,這樣的說詞是大法官的濫權。大法官擁有至高無上的釋憲權,當大法官不符合人民期待的獨立超然行使職權,甚至逾越憲法賦予的權力,誰來糾舉這些大法官?
大法官法律明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許宗力過去當過8年大法官之後,有幾年空窗,接著蔡英文提名他當大法官及司法院長,完全無視外界不得連任的質疑,硬拗這是「再任」不是「連任」,儘管外界對許宗力的適法性諸多爭議,但是蔡英文力挺,得到總統如此的厚愛賞賜,站在民進黨立場的角度釋憲就是對總統最實質的回饋。所以大法官對於在野黨立委的釋憲駁回也就不太意外,只是司法沉淪,大法官的墮落,向政黨服膺靠攏是民主之恥,大法官竟然戀棧官位至此,向政黨衷心表態,寧可犧牲對專業的執著。
去年在前瞻預算案的時候,民進黨在立法院限縮剝奪在野立法委員行使審查預算的職權,現在司法院的大法官也剝奪在野黨立委聲請釋憲的權利,立法司法、都是一丘之貉。過去陳水扁當立委的時候,訂定修法為著保障少數黨立法委員之釋憲聲請權,使少數黨能透過釋憲間接的制衡多數黨,是為著建立合宜的憲政秩序,但是在民進黨全面執政之後立法的美意被扭曲了,司法來干預立法權,讓法治徹底地被摧毀踐踏,怎不讓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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