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深柳巷
行政院以“窒礙難行”為由,提出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覆議,無疑是一場荒謬的政治劇。我們本以為這只是行政技術性考量的一個插曲,殊不知,這卻是一次以保護民眾為名、實則阻撓民意行使的“民主變奏曲”。
行政院究竟有多“窒礙”?附個身份證影本真的難倒了堂堂國家機器?還是說,這一切根本就是一場“假困難、真阻撓”的政治表演?行政院覆議的主要理由之一是擔心附上身份證影本會侵犯人民隱私,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乍聽之下仿佛關懷備至,但若仔細推敲,這種說辭顯得尤為諷刺。身份證影本的使用在臺灣早已廣泛存在,申請補辦證件、開設銀行帳戶,甚至辦理健保卡等事務時,民眾都得提供身份證影本,為什麼唯獨在罷免連署時就成了“窒礙難行”?
如果行政院真有心保護民眾隱私,那麼它早就應該推動個人資料保護的全面改革,建立更完善的加密及存儲機制,而不是在這裡製造“假問題”來堵住罷免機制的漏洞。難道是因為罷免的物件涉及特定公職人員,所以才突然想起要為民眾隱私把關?或者根本是因為這種修法會讓罷免案的門檻變得更清晰透明,讓一些人不太願意接受這種改變?
圖片取自:(FB賴清德)
覆議理由的另一大支柱,是“查驗身份證影本將耗費大量行政資源,影響行政效率”。這簡直是把行政效率淩駕於民主公正之上。民主的真實性與正當性不值得多花一點人力成本來保障?為何國家機器竟無法克服如此簡單的查驗需求?那是否也意味著臺灣各級機關的行政效能早已不堪一擊?不妨請行政院直接對外承認:“我們不是不願意,是能力不足。”如此或許還更為誠實些。
既然隱私保護與行政效率都難以成為覆議理由,那麼就不得不懷疑,這背後的真正動機。在當前的政治生態下,罷免權會成為人民監督公職人員的重要武器,執政黨不都是始作俑者嗎?修正案中對連署真實性的嚴格要求,將大幅降低假連署或冒名連署的可能性,而這顯然並不符合某些人的政治利益。
還好,這個可笑的,而且史無前例的覆議案,最終被立法院以 60票反對、51票贊成遭到否決,這不僅是立法院捍衛立法權的一次勝利,更是對行政院濫用覆議權力的一次當頭棒喝。行政院這場覆議大戲雖然暫時落幕,留給社會的不只是啞然失笑,還有深深的無奈與憤怒。我們不禁想問,這樣的“民主變奏曲”究竟還要上演多久?又有多少荒謬理由等待登場?或許,當某些人再一次試圖以“窒礙難行”為藉口阻撓民意時,我們可以用更響亮的聲音告訴他們:真正難行的不是民主,而是你們面對民主時的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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