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宋慶瑋
私立學校長期被要求凍漲學雜費,卻又在政府調薪政策下被迫同步提高教師薪資,最終陷入「不調薪違法、調薪就失血」的結構性困境。這不是經營不善,而是一場由選票計算主導的政策失能。當教育政策淪為選舉語言,制度自然崩壞,而被犧牲的,永遠是站在第一線的學校與教師。連續調薪與凍漲學雜費的教育決策,讓私校哀鴻遍野,該怎麼解套,且由紛說。
軍公教調薪在111年4%、112年4%、113年4%、114年3%,近5年漲幅15+%,教育部要求私校將教師本薪調整至不低於公校標準,未依規定調薪可能涉及欠薪及退撫儲金提繳不實等法律問題,甚至明示若私校未依法調整薪資,將限期改善並可能按次裁罰。有些私校因少子化已經面臨招生壓力,若再加上法令要求調薪,學雜費卻未同步調整,其結果可想而知,最後只有走上停辦的命運。
向來學雜費凍漲長期被包裝成「照顧學生、減輕家長負擔」的溫柔政策,但在選舉政治的現實中,它更像是一張廉價卻好用的選票保證書。公校家長人數多、選票多,學雜費一旦調整,立刻引發民怨;相對地,私校與教師人數較少,政治動員力薄弱,於是成為最理想的「買單者」。政策於是形成一種默契,學雜費不能漲,是因為會掉選票,然而辦學成本上升,私校只能自己吞,顯不合理。
圖片取自:(wikipedia)
當政府宣布軍公教調薪時,口號高喊「保障教師尊嚴」、「改善教育環境」,但對私立學校而言,這句話的背後卻是赤裸裸的現實,調薪是義務,財源你自己想辦法。依規定,私校教師待遇須「準用」公校標準,這在法理上有支持性,然而當政府一手凍漲學雜費,一手卻要求同步調薪,實際上就是把政治風險轉嫁給私校,讓學校成為「替政府買單」的工具。
凍漲學雜費的真正代價,從來不會消失,它被轉移到教師薪資被壓縮,或教師與行政人力減聘,工作超載,教學設備更新停滯,財務缺口日益擴大。諷刺的是,當私校真的因無力調薪而不符法令時,教育主管機關卻又站在「裁罰者」的位置,對學校開罰、限期改善,彷彿這一切與制度設計毫無關係。學雜費不能動,補助又不足、調整程序冗長又充滿政治壓力,這不叫依法行政,這叫制度性霸凌。
私校面對調薪與凍漲學雜費之解方,有以下建議:1.學雜費調整必須制度化、公式化,與物價、人事成本連動,讓調整不再取決於選舉年曆,而是依據明確指標自動啟動。2.政府應設立私校教師調薪專款補助,尤其在凍漲政策仍未鬆綁前,更不能放任私校單獨承擔。3法律應明確規範調薪義務、緩衝期與配套來源,讓私校不必在守法與生存之間賭運氣。
政府必須建立與物價、人事成本連動的自動調整機制,在可預測、可監督的範圍內,讓學雜費反映真實成本,而非永遠停留在「看起來很便宜,實際上在流血」的假象,才能兼顧私校教職員合法待遇,以及學生與家庭的合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