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台灣大法官會議的一個裁決宣告,立法院的調查權並不完全符合《憲法》的設計——言下之意,立法機構竟“僭越”了司法的神聖地盤。這個裁定不僅震撼了立法院,讓我們感到一絲不安,更是引發了社會對司法獨立、調查權限界的質疑。然而,當我們細究此決定所依賴的法律條款時,不免覺得,大法官的這一動作,似乎是在樹立一道“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司法防線——這是給民主添磚,還是疏遠了公民的透明化訴求?

到底如何讓立法調查權與監察司法獨立的“辯證關係”之間的盤根錯節,要如何不再理還亂,實在是一個艱難的課題。立法院的調查權是否侵犯了司法領域?這聽起來似乎是一場歷史性誤解。作為國會監督機關,立法院有權對行政進行監督,而調查權正是其中的基礎工具。對於可能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立法院如能適時啟動調查,並根據發現進行立法改進,應該是立法權的大躍進,而且也是全民之福。然而大法官會議認為,立法機構這麼做,似乎讓自己多了一項“檢察官”般的責任,既挑戰了司法體系的專屬功能,也似乎讓立法院變成了兼職偵探局。試問,當法官們看到立法院員工居然拿起了“放大鏡”檢視政府的每一筆預算、每一次司法失誤,也難怪讓他們擔心“被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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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民主進步黨

司法獨立還是司法孤島?一直周旋在“權力過剩”的危險疑慮,司法獨立,歷來是民主國家的核心價值,但若司法過度獨立、甚至對其它機構監督“免疫”,豈不成了權力的“孤島”?試想,若司法體系與民眾訴求逐漸疏遠,而又無任何其它權力監督機制,這樣的司法體系會帶來何種後果?在台灣,許多案件進展緩慢,甚至司法不公的傳言屢見不鮮。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官的裁決是否恰如其分,仍值得反思。畢竟,如果司法權力無限放大而無法被其他機構制衡,豈不是走向另一種“壓迫式的獨裁”?“權力之手的伸縮自如”,正可以解釋為什麼立法院的調查權值得保留?立法院的調查權,不只是立法的一部分,更是維持政權平衡的必備工具。例如,過去台灣曾有高官涉及貪污的情況,如果沒有立法院的積極調查,這些醜聞恐怕會永遠被掩埋。正是立法院的監督,使得政府不得不對貪腐行為慎重考慮。然而這次大法官會議的裁定似乎是告訴我們:“親愛的國會,請不要多事,這些事自有‘專人負責’。”

大法官會議的裁定難掩司法體系的“過度孤立”現象,且對於一些民間訴求缺乏響應。實際上,正是因為司法體系運行的不透明性,導致了社會對其的信任危機。因此,立法院的調查權不僅是對司法體系的監督,更是民眾對公平正義的期盼。若司法體系再度封閉,那麼“司法獨立”將變成民眾無法觸及的“權力禁區”。大法官們是否能夠體恤,許多人民對台灣司法有著透明、快速、並且不再自我封閉的深深期,對於大法官會議的這一裁定,是否真正的回應社會需求。如果大法官會議能夠將“司法獨立”與“司法服務”相結合,那麼這個社會將不再需要擔心司法會變成“封閉不前”的權力象徵。